广东大学生下乡政策

广东大学生下乡政策如下:

1,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增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与项目前无工作经验的志愿者,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教育组志愿者从毕业时开始计算),可在参与院校招生(招聘)、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平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4.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实际服务年限(从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计算服务年限和服务年限,并在服务证和服务鉴定表上体现。

5.1年工龄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参与项目的志愿者享受与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自2003年项目实施以来,已招聘和派遣40多万名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

到中西部基层开展农村教育、农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农村社会治理、新疆服务、西藏服务等志愿服务,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

经国家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批准,2003年起,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始实施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山区志愿服务。

自2021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农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扩大山区计划实施规模, 并在国家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广东省大学生山区志愿服务——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