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建设的现实问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重申,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传承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一论断是极其重要的新概括,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目标,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客观要求。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两类不同,但地位和作用都很重要。要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属于精神文明的道德建设和属于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放在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论述,强调二者的结合,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这两大治国方略的提出完全植根于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现实,对推进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