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特岗教师报名条件?
(1)招聘目标
1.具有新疆户籍或在校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高校内地毕业生;
3.参加新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完成新疆“三支一扶”服务并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支教实践经历者;
5.留疆军人配偶。
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到基层乡镇;
2.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服务不满三年的教师)和2014年6月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的教师;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未被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受聘为教师。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事业;
2.30周岁及以下(1985 65438+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
(1)专业要求:所有招聘岗位要求教师专业(村级小学、教学点除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相同或相近;
(2)学历要求:小学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高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和“3+2”高职师范类职业资格);
(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汉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英语、初等教育、义务教育、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南疆(周珂、喀什、和田)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乐、体育、美学类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毕业生报考。
5.招聘职位对普通话和中文水平的要求:
(1)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须具备普通话二级及以上水平;母语非汉语的申请人必须达到三级B或以上,申请“汉语”的必须达到三级A或以上。其中,2015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毕业生MHK等级水平无要求,但2015年9月通过考试并正式上岗的,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2)报考招聘岗位具有汉族民族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均须具备岗位所需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2015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于2015年9月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是指必须达到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五条所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