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这次招聘了23名社区工作者。
第三,招聘对象
参加过河北省2022级公务员四级联考,报考了邯郸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招聘对象的条件
招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拥有中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坚定“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5.年龄18以上35以下。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本人为磁县常住居民或本人父母、配偶及配偶父母为磁县常住居民;硕士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8.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报考的就业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中国* * *产党开除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3.受到训诫、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等影响的。;曾经参加过封建迷信、邪教的非法组织或者活动,或者现在已经参加的,不得报名。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8:30至2022年2月14日下午6:5438+07:30下载《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人应诚信申请,不得隐瞒或谎报自己的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以确保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需求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根据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联考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审核对象确定后,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证书时,需出具的证书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2年河北省公务员招考四级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无问题的考生进入面试对比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对比。
面试比较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比较结果确定体检。比例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进入体检: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条件相同的,均进入体检,根据证件审核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
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比较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名额。
宣传。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且有证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雇佣
公示未反映或虽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根据规定,实行缓刑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将被终止合同。
第六,待遇保障
被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待遇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到岗后,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从聘用之日起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发放。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防疫措施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且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询问、调查和转诊等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凡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名、聘用手续等的应聘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应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或假冒各种证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应聘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自己平时的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时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招聘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将根据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和变更相关工作日程,并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并按最新通知要求参加招聘活动。如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招聘办法由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0-2315580钟* * *磁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2322161磁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