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等专科学校自荐学生考试科目
山东专科生自荐考试科目主要有: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高等数学3)。
自荐大学生是指未被高校推荐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向想要报考的学校自荐,必须通过招生院校的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报考学校的资格。如果同一专业有多所院校招生,自荐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安排,选择在一所或多所学校参加考试。
学校录取自荐生有四个原则,即严格执行计划;尊重学生意愿;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计划:高中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推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人数对推荐生进行预录取。
尊重学生意愿:高中阶段预录取和学生推荐按照学生意愿顺序分阶段进行。当学生志愿报考人数大于计划人数时,招生学校可对志愿报考学校的学生进行预招生,完成推荐生预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要以事先公布的规则和程序为依据,预录取名单要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进行公示,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推荐生的整个预录取工作。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2.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做手势、暗号、偷看、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和用品。
4.考生提问前必须举手。得到允许后,他们可以就字迹模糊、表面缺陷、污染等问题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