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分数及名额分配方案
答:按复赛人数和省平均分(占90%)计算;
b:按初赛人数(占10%)计算。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国家基准分数线,拟中签率20%。根据各省复赛人数和R平均分,某省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省复赛r平均分-全国基准分)×0.1%+20%)×省复赛提高组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省级平均分与国家基准线之差将增加中签率10分);
2.根据某省初赛人数(P)可以计算出某省获得的相应名额数:
(1) .0 < p < 5000,b =(s-全国A名额总数)×初赛参赛人数P/全国初赛参赛总人数。
(2,000时,每增加2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中奖人数,定义为2000;
以上A、B两项之和为省级复赛改进组一等奖参考名额,由科学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根据竞赛成绩、获奖人数和各省获奖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描述:
1.初赛、复赛人数按实际参赛人数计算(含零分);
2.初中选手和高中选手参加同一组比赛,获奖相同;
3.高中阶段获得NOIP历年复赛提高组一等奖的选手或历年集训队选手单独统计,不占各省新增获奖人数;
提高小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120分。
1.提高组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200分(含)以上的省份,200分以上未获得一等奖者可获得二等奖;
2.200分及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成绩在全省前60%且不低于12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划定二等奖分数线原则上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4.对于一等奖分数低于基准分数的省份,分数在全省前60%且不低于80分的选手可以获得二等奖;
1.基准分在200分(含)以上、80分(含)以上的省份获得提升组一等奖而未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均可获得三等奖。
2一等奖分数低于国家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奖。
普及组一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65分。
1.NOIP2017复赛普及组一等奖的分配方案与提高组一等奖的计算方法相同。
普及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20分。
得分1的人。165(含)且未能获得一等奖的可获得二等奖。
2.分数165(含)的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在全省前65%且不低于8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划定二等奖分数线原则上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1.普及组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165以上的省内。80分及以上未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可以获得三等奖。
2.一等奖获奖分数低于国家基准分数的省份不设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