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分数及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团体一等奖全国基准分:200分。

答:按复赛人数和省平均分(占90%)计算;

b:按初赛人数(占10%)计算。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国家基准分数线,拟中签率20%。根据各省复赛人数和R平均分,某省名额a的计算公式如下:

A=((省复赛r平均分-全国基准分)×0.1%+20%)×省复赛提高组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省级平均分与国家基准线之差将增加中签率10分);

2.根据某省初赛人数(P)可以计算出某省获得的相应名额数:

(1) .0 < p < 5000,b =(s-全国A名额总数)×初赛参赛人数P/全国初赛参赛总人数。

(2,000时,每增加2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中奖人数,定义为2000;

以上A、B两项之和为省级复赛改进组一等奖参考名额,由科学委员会和竞赛委员会根据竞赛成绩、获奖人数和各省获奖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描述:

1.初赛、复赛人数按实际参赛人数计算(含零分);

2.初中选手和高中选手参加同一组比赛,获奖相同;

3.高中阶段获得NOIP历年复赛提高组一等奖的选手或历年集训队选手单独统计,不占各省新增获奖人数;

提高小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120分。

1.提高组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200分(含)以上的省份,200分以上未获得一等奖者可获得二等奖;

2.200分及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成绩在全省前60%且不低于12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划定二等奖分数线原则上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4.对于一等奖分数低于基准分数的省份,分数在全省前60%且不低于80分的选手可以获得二等奖;

1.基准分在200分(含)以上、80分(含)以上的省份获得提升组一等奖而未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均可获得三等奖。

2一等奖分数低于国家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奖。

普及组一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65分。

1.NOIP2017复赛普及组一等奖的分配方案与提高组一等奖的计算方法相同。

普及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20分。

得分1的人。165(含)且未能获得一等奖的可获得二等奖。

2.分数165(含)的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在全省前65%且不低于8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划定二等奖分数线原则上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1.普及组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165以上的省内。80分及以上未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可以获得三等奖。

2.一等奖获奖分数低于国家基准分数的省份不设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