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学校的自然情况。

1.大学名称:沈阳大学

2.学校位置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王华南街21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校(公立)

4.教育程度: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52.8万平方米(约791.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1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4;专任教师1194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62.5%,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1%。教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3941,000元,生均教研仪器设备价值1,4068.7元;藏书1.755万册,生均藏书1.003438+0。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学校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各学科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注册的语言的批准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工业工程及其自动化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大部分教材将采用英文。其他语言的考生要慎重报道。

高考改革省内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别)计划、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3.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类授予学位类学费(元/年/生)备注年份120101经济学43-7科技经济学4200220102经济统计学43-7科技经济学42003020201K金融学43-7文史经济学42004020306543338+0国际经济与贸易43-7年文史经济学4200630101法学43-7年文史法学4200730302社会工作43-7年文理法学4200840106学前教育43-7年文理教育3500师范班94065438+班10638+0汉语言文学43-7年文史文学3500师范类1450201英语43-7年文理结合文学48001550201英语43-7年文理结合文学4000师范类1650202俄语43-。文学48001860101历史43-7年文史3500师范类19701数学与应用数学43-7年理工科3500师范类2070201物理43-0。+0化学43-7年理工科3500师范类2270501地理43-7年理工科3500师范类2371001生物科学43-7年理工科3500师范类24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3-7年理工科42002580203材料。2002680207车辆工程43-7工程42002780405金属材料工程43-7工程42002880701电子信息工程43-7工程48002980703通信工程43-7工程48003080801自动化工程43-7。物联网工程43-7年工程480032080910T数据技术与大数43-7年工程4800按技术3381001土木工程43-7年工程420034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43-7年工程4200应用工程3580。理工4800新增专业3681801交通运输43-7年理工42003782502环境工程43-7年理工42003882504环境生态工程43-7年理工42003982801建筑学54-8年理工4804083000。工科420041080411t焊接技术与工程43-7年工科42004290502园林43-7年理工农学420043120201K年工商管理43-7年文理管理4200465438+。5120204财务管理43-7文理管理420046120205国际商务43-7文史管理42004712065438大数据管理43-7科技管理4200新兴及应用型专业48120706548。5438+020901K旅游管理43-7年文理管理420050130201音乐表演43-7年文理艺术100051130202音乐学43-7年文理艺术。文理结合艺术之年1000053130309播音与主持43-7文理结合艺术之年100054130402绘画43-7文史艺术65438 100055130406t中国画43-7。03环境设计43-7年文理结合艺术100057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3-7年文理结合艺术100058130504产品设计43-7年文理结合艺术1005965438+。艺术43-7年:文理1000060120701H工业工程43-7年理工28000中外合作办学61080801H自动化43-7年理工28000中外合作办学。

备注: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1.费用和住宿费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核定并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按照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1000元-1200元/年/生的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根据《沈阳大学学费收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第一类2000元/人/学年,第二类1000元/人/学年,第三类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生3500元/人/学年,第二类1500元/人/学年,第三类800元/人/学年)。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2750元/人/学年,市政府奖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助学金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将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将奖学金评审结果通过学院公示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不及物动词国际交流与合作说明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本科工业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说明如下:

1.在我校同批次录取。

2.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学生由中德教师授课,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申请和签证要求并通过考试,可自愿申请德国学校第四年的学习(本科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为德国埃森经济与管理大学)。

3.与签发证书有关的事项

(1)本科工业工程专业:去德国的学生已经完成了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中德两国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德国海德堡应用技术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未赴德完成沈阳大学规定的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沈阳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自动化专业: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大学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中德两国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埃森经济管理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未赴德完成沈阳大学规定的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沈阳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方法的描述

1.投资比例

按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自愿按顺序报送的批次,报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按体检要求填报专业。身体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大学志愿与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其他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招生模式。辽宁省体育、体育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录取平行志愿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录取模式。当第一志愿院校未满时,录取第二志愿院校,以此类推。

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对外语和外语成绩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文件精神,落实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和降分的录取政策。

5.考生入档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选择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若三科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选择文科考生。理科考生是根据他们在单一科目中的数学成绩来选择的。

(2)体育:考生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单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辽宁省限招专业志愿)。

(4)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统考(联考)成绩。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根据平行志愿在本省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在实行有序志愿填报的省份,考生专业安排先志愿,按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其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按其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再次相同时,按其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专业,不设专业差别分数线。

6.电话号码和网站:

联系电话: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址:

7.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调生。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拔(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族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根据统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统考的省份认可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招收绘画、中国画专业)。

八。其他解释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试和复试。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