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试题
1.观点一:从合同法的理论解释可以理解为,甲方交付车费时,应视为合同的追认,因为自行将甲方自行车放入其停车场的行为属于无权行为,而甲方支付的行为是对乙方行为的追认,因此保管合同合法有效。后来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只规定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免费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观点二:根据侵权行为理论,超市的经营场所的安全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得到保障。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