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高考”的特殊性:科举史上独一无二的南北榜
在史学界,早有“洪武四大案”之说。所谓四大案,即空玺案、案、蓝玉案、胡案,后面就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几千万人头落地。
四大案件中,“空印案”和“郭恒案”都是* * *案件。前者引起朱元璋,是因为官员用的是盖有公章的空白文书。愤怒,牵连数万人。后者,因为财政部侍郎郭恒贪污官粮,再次抬高大狱,牵连官员数万人。“蓝玉案”和“胡案”都是谋反案,涉案人员大多是跟随朱元璋征服天下的功臣,十几年间杀戮数万人。成堆的案件,都流了血。
但无论是“四大案件”中的哪一个,对后世的影响都是有限的。“胡”和“蓝玉”的例子数不胜数。朱元璋的本意是为他的后代“接班”扫清道路。不料事与愿违,导致文健即位不可用,在“靖难之战”中败给了朱迪。至于“空印案”和“郭恒案”的目的,是为了清除官僚主义和消除腐败,但即使如此?面对贪官的屡杀屡犯,朱元璋本人也一度感到绝望,发出了“一朝杀人,十年怕井绳”的慨叹。然后,明朝吏治腐败,贪污成风,也许更是朱元璋生前始料未及的。
但是有这样一个案子,从株连的数量和规模上来说,不能和“四大案”相提并论,但是这个案子的影响远比四大案深远,不仅在明末,甚至在今天。这就是发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称刘三五造假案,不同于四大案的争议,即“公说公有理”。这个案子是彻头彻尾的不公正。
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笼罩在血淋淋的“蓝玉案”中的明朝迎来了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在这个海蓝宝石案牵连多人,无数官员落马的非常时期,这次科举考试的结果无疑会对韩局产生微妙的影响。由于其重要性,朱元璋在选择考官时煞费苦心,经过反复考虑,最终圈定了78岁的翰林刘三五。
刘三五是当时的大学者。他是元朝的一位老大臣。元末在广西任秀才(相当于教育署署长),在明朝建立后颇有建树。制定明代科举制度条例的是他,明初刑法大高也是他作序的。此外,他还编辑了《万国通志》,这是中国人了解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他与拓拔王、朱山并称为“三老”,明史甚至说他“豪爽,心中无才,自称坦坦翁”,可谓人品、才华、学识俱佳的士大夫领袖。选他为主考,既是朱元璋对自己的认可,也是朱元璋对这次科举考试的期待。
但是,刘三五不会想到,他辉煌的一生,甚至他的一生,会因为这次科举而毁于一旦。一切都起源于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低概率事件”。
洪武三十年二月,开考。经过一月的考试,565,438+0的龚氏学生被选中。三月初的第一次典礼后,安辰府被选为状元,尹昌龙为第二,刘鹗为探花。然而仅仅过了六天,明朝不告状的大门就几乎被砸碎了,大批落选考生跑到明朝不告状。在南京街头,数十名考生沿路抱怨,甚至阻止官员在轿子上告状。短短几天,南京全城闹得沸沸扬扬。?“考场作弊”成了南京街头的热门话题。
委屈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奇怪。当年中考的51进贡生都是南方省份的,没有一个北方人。于是,各种谣言满天飞,有的说考官收了钱,有的说考官搞了“地域歧视”。各种说法有眼有鼻,让考官分不清楚。
消息传来,明朝被撼动了,10多监军上书朱元璋,要求彻查。朱元璋的侍从张欣等人也怀疑科举是鬼。朱元璋自己自然也生气了。作为一个穷人,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 * *?私人诈骗。”事情发生后没几天,3月10日,朱元璋正式上书,成立了一个12人的“调查团”,其中包括一度怀疑科举作弊的张欣等人,以博学著称的颜树载、董官,以“忠义直言”著称的周恒、。成员的选择可以说是公平公正的。
然而,经过几天的复试,当年4月底调查组做出的调查结论再次让朱元璋目瞪口呆:三六的卷子公平公正,从考生的水平来看,51学生因材施教,没有任何问题。
结论再次引起各界哗然。考试不及格的北方学生自然不肯干,朝鲜许多北方官员纷纷发难,要求重新选拔有效官员,重新检查试卷,严查所有涉案官员。然而暴怒的朱元璋做出了更极端的决定。
当年5月,朱元璋突然上书诏书,痛斥这次科举考试的主考官刘三五和副考官嵇山、白昕为“蓝玉余党”,特别是抓住刘三五在10多年前写的为胡平反的旧账,认定刘三五为“反贼”。结果所有涉案官员都被?为了严惩,刘三五被发配到西北。曾经质疑刘三五的张欣更惨,因为他被告知受刘三五指使,年中被执行死刑。其余人也都被发配流放,只有戴仪和尹昌龙免于刑罚。这两个人之所以被豁免,是因为他们在审核了试卷之后,列了一个北外进士的名单。6月,朱元璋亲自审阅卷子,做了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565,438+0龚氏中了榜,但都是北方人,没有一个是南方人。
此事之后,明朝的科举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此,明代的科举录取不再是“全国统一阅卷”,而是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学生,按地理位置?按地域排名,分别招收贡生后再参加庙会仪式。这一制度不仅在此后的整个明清时期一直沿用,而且与今天高考中的“分区阅卷”有异曲同工之妙。
朱元璋以“平衡”的方式处理了这起震惊明朝的重大科举案,但案件背后的玄机仍值得深入研究。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经过两次复检,名单里的人都是南方人?是诈骗还是“巧合”?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象——中国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
这种现象始于唐代安史之乱,南宋时期进一步扩大。北宋灭亡后,大量北方文化精英南逃,使得南方文化开始突飞猛进。南宋灭亡后,元朝曾一度废除科举制度。虽然后期重开科举,但* * *录取率极小,科举出身的官员在元代地位极低。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经过金元数百年的异族统治,在经济和文化上都已经远远落后于南方。
元朝的科举,状元多来自安徽和江南。在朱元璋开始征服世界的时代,当时中国文化界最著名的人物是“浙东四才子”武陟、刘基、张仪、宋濂。早期创业的朱元璋,因为笼络了一大批江南文化界的名人,所以能够迅速壮大自己的实力。朱元璋的谋士朱升和李善长也是皖江南的人才。
明朝以前,中国南北在文化和教育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先天差距。明朝建立后实行的教育制度和考试制度,非但没有弥合这一差距,反而继续拉大。再说说教育体制。明朝的教育制度早在朱元璋征服天下时就已经建立起来了。地方官学、州学、郡学最早建立在朱元璋早期占领的地区,如安徽、江苏、江南等地。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后,无论师资水平还是发展程度,当然北方也不是没有人才,山东、山西两省一直是教育大省。但是,朱元璋实行的是文化专制。明初北方士人对新政权持观望态度。朱元璋文字狱的受害者多为北方文人,所以很多名士隐居山林,对明朝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在这样的情况下,明初北方的教育远远落后于南方,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
明代科举采用“八股文”选拔进士,本身就为南方学子提供了优势。现在人们认为八股文是明朝首创的。其实八股文是从北宋王安石变法开始的。当时王安石革新科举制度,提出以“取经”来选士,但对体例没有特别要求。这是八股文的开头。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八股的要求越来越细致,其文体特征也越来越清晰。明代科举考试的实际制定者是“浙东四子”中的刘基和宋濂,他们的考试规范、范围和要求更适合江南学子。每开一门科目,南方学生自然“习以为常”。
其实从洪武三年明朝第一次科举开始,南方考生的分数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科举,南方录取名额350人,北方只有250人。在“南北榜”案之前,明朝有六次庭审,状元都是南方人。从录取比例来看,也有南方人数逐渐增多,北方人数逐渐减少的趋势。“南强北弱”的格局在明朝早已尽人皆知。
然而,饶是如此。洪武三十年为什么会发生“全是南方人”这样的低概率事件?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为何反应激烈?
其实科举从来就不仅仅是考试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低概率事件”的发生,朱元璋的激烈反应,都与一个政治事件有关——蓝宝石案。
震动明朝的青玉之乱持续数年,涉案人数达65438+万,尤其是各级官员。海蓝宝石常年守护北方。案件爆发后,受他牵连的官员多为北方人,其中不乏科举出身的北方官员。在血雨腥风之下,很多读书人甚至把做官当成了畏途,纷纷逃避科举。其实在这次科考之前,明朝礼部的报纸就曾说:“今北方进士,将考生人数减半。”
朱元璋作为一个高瞻远瞩的政治家,自然深谙“厚德载物”之道。经过长时间的清洗,“威望”已经给了。选择合适的时机“施善”,以缓和与北方知识分子的矛盾,稳定统治,成为他的必然选择,而科举是最好的途径。但无论是作为第一考官的刘三五,还是曾经质疑过刘三五,后来又被勒令复检卷子的张欣,都是纯粹的知识分子,没有杂念。他们坚持因材施教,坚持南北候选人的差距,坚持他们之间的公平,才造成了如此不可思议的事件。满洲轩然大波之后,朱元璋自然不敢承认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实,这无异于指责北方的士人。南北榜的出台成了最好的妥协,你们这些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做替罪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由于朝廷对此现象心知肚明,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使得各路朝臣议论纷纷,在案件中互相指责,火上浇油,最终导致考官不公。除了上面提到的政治目的,还有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中国科举制度的“南北矛盾”。
这个矛盾可以追溯到宋代。中国官场一直有“南朝北”的说法,但到了宋代,就完全不同了。北宋的科举考试一直强调北方重于南方。在北宋真宗之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手书“南人不得坐此堂”。在宋真宗之后,来自南方的考生越来越多,宋代的文化名人,如“苏三”等人也来自南方。司马光当宰相时,就设置了“取士分路”的办法,压制南来考生的录取名额。到了元朝,虽然恢复科举,但是优待色目人和蒙古人,排斥* * *人,被压制的考生多为南方人。事实上,南北候选人数量之争由来已久。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统治的30年间,南方学子傲视群雄,在历次科举考试中占据绝对优势。北方学子除了在科举考试中争夺极少数名额外,只能通过监生、举荐等非科举方式进入官位,在官场上也受到压制。“南北名单”事件的发生,恰恰给了很多北方官员“反击”的机会。在整个事件中,弹劾考官的御史大多来自北方,而举报信与刘三五勾结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杨导。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连后来写《国缺》的谭谦也感慨道:“公议激烈,不是为公愤,而是为个人恩怨。”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混淆案的结束,明代“南北榜”考试制度得以确立。随后的日子里不断修改,到明朝中期,终于成为“南榜”、“北榜”、“中榜”(安徽和西南两省)的划分方法。录取比例也固定为南榜55%,北榜35%,中榜10%。万历时期更进一步,在科举考试中增加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时期对商人子弟考试的种种限制。清朝建立后,也沿用这种排名制度。
客观地说,明代的“科举制”确实有很多积极作用,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政治关系,甚至维护国家统一(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科举制度)。负面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之一就是为明代官场的“家乡政治”推波助澜。
自“南北榜”划分以来,明代官场中的官员关系,除了师生恋(师生恋)之外,也日趋激烈,尤其是对同期中榜的考生。甚至在同一个名单出来的候选人中,也逐渐成为常态。明朝万历年间大臣丘顺曾总结说:“现在朋党有三条路,一是同榜而出,二是师徒相合,三是同年而出。”“困难时期出现”的关系?凌驾于师生关系之上。万历末至天启初,被后人诟病的“党争”分为“齐党”、“楚党”、“浙党”互相攻击,“分榜”制度确实是其温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