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司法考试卷一67题,详细解答!

分类:教育/学习/考试

分析:

67.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自有的刘广大厦作抵押,借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在一家公司在刘广大厦的土地上建了一座新的彩色大楼。关于本案中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4)

a .当a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银行有权单独拍卖流光大厦,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刘广大厦土地上新建的蔡邑大厦不是抵押财产。

C.当A公司不能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蔡邑大厦一并拍卖,但只先支付流光大厦拍卖所得款项。

D.蔡邑大厦是一个在建项目。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抵押或拍卖转让。

答案及解析:BC省《担保法》第55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房地产需要拍卖时,土地上新增房屋可以依法与抵押财产一并拍卖,但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实现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该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土地用途。”据此,此题应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