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文化传媒公司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12318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文化局、派出所举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实施下列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实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