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历史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深圳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配件时代

生活在四五千年前的夏商代深圳地区的百越部落(即尚未独立建县的时代,史前——公元1573年)被称为“南越部落”。

秦始皇统一中国,在岭南设南海、桂林、项峻三县,并移民50万人开发。此时,隶属南海郡的深圳被纳入中国版图,与中原文化融为一体。

东晋咸和六年,东关郡,辖六县,涵盖珠江三角洲及回潮地区,郡在保安县。

10年隋朝开皇时,东莞郡废,宝安郡改为广州。唐至德二年,保安县改名东莞县,县治由南投迁至东莞。

宋代时期,深圳不仅是中国南海贸易的重要枢纽,也是食盐产地,其香料也很有名。

到了元代,这里出产的珍珠已经非常有名了。

明洪武二十七年,在深圳成立东关守千户、大鹏守千户的防御性卫生组织。

后来在南山半岛设立南头村,是“虎门外的守卫者,省城的屏藩”。作为一个庞大的军事机构,中国向南洋派遣了使团。船队出航前,必须到深圳赤湾天后宫祭祀祈福。

建县时代

建县时期(公元1573-1841),明朝万历元年,朝廷以“革故鼎新,转危为安”为题,扩大东关保卫千户的根据地,建立新安县治。

范围包括今天的深圳和香港。在经济上,它主要生产盐,种植茶叶,香料和大米。

清朝初期,为了防止郑成功和明朝遗民在沿海地区进行反清活动,沿海省份被移往内陆50英里。新安县三分之二的土地一度并入东关县,直到康熙二十三年才恢复。

县界划分时代

郡界划分时代(1842-1898),也就是2月24日,中英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使新安县的香港岛被英国占领。

公元1860年,即咸丰10 11年,新安县的九龙半岛也因为《北京条约》被迫割让给英国。

公元1898年,也就是光绪二十四年4月21日,清* * *与英国签订了《关于扩大香港边界的特别条款》,将新界租借给英国,租期99年。

此后,原新安县辖3076个县,县治仍在南部。

抗战时期,南投沦陷,宝安县迁至东莞县。

当时深圳虽然成了日治区,但是有一支东江游击队,对南疆是一个很大的震动。

1953年,全国解放后,由于深圳与广九铁路相连,交通便利,人口居住面积大,工商业繁荣,宝安县迁至深圳市场。

深圳建于清朝初年的废墟。

这一带水泽密布,田边有一条大沟,故名深州。

城市建设时期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38号文件,提出用几年时间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成旅游区,吸引港澳游客;把它建成一个新的边境城市。

3月,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归惠阳区和省委双重领导。

165438+10月,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改为地级省辖市,直属省领导。

1980年5月,中央、国务院下发41号文件,明确指出积极稳妥地搞好特区建设,变“出口特区”为“经济特区”。

从此,深圳被正式定为“经济特区”。

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宣布“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定区域设立经济特区”。5438年6月+10月,广东省委宣布恢复宝安县建制,宣布深圳政治待遇与广州相同。

1988165438+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市国家计划包括财政计划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2年7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制定法规的权力。

1992年撤销宝安县建制,设立深圳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正式挂牌1993、1。

盐田区成立1998,3月30日投入运营。

罗湖、福田、宝安、龙岗、盐田、南山6个市行政区,24个街道办事处,19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