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怎么办?
1,上诉。上诉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当然,上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受理申诉的对象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上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诉书、案件经历的裁判文书如一审、二审的判决、裁定等,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复核或者再审的其他法律文书,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裁定等相关材料。接受审查处理的法院是人民终审法院,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才会决定再审。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仍坚持诉讼。
2.法院启动: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里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的生效判决提起再审;
(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3.检察院开始。对于冤假错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办理。如果他们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转交同级人民法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审查终结,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审查通知书,并在10日内通知申诉人。
一、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
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其目的是避免办案时的拖延和官僚主义。
1.被逮捕或拘留的囚犯必须在24小时内接受审讯;
2.侦查中被告人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少数案情复杂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对公安机关移送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二,上诉的限制
起诉状最迟应当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诉人就超过两年的刑事案件提出的申诉。
1,原审被告人可能无罪释放;
2.原审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疑难、复杂或重大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准确、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