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省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聘任3名教研人员公告
学前教育有1名教师和研究人员,高中语文有1名教师和研究人员,高中历史有1名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招聘对象
学前教育教师和研究人员在全市4所省级示范幼儿园(直属机关幼儿园、交通实验幼儿园、重阳幼儿园、铜山实验幼儿园)专任教师中遴选,高中语文教师和高中历史教师在鄂南高中和7所县(市、区)重点高中专任教师中遴选。其中,2006年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学前教育教研员: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35周岁以下(1985 10 10月31后出生);高级语文、高级历史教研员:全日制本科学历,6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目前在重点高中任教,具有中级职称或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40周岁以下(1980 10 31天后出生);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教学、科研成绩突出,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入期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选择过程
(1)发布信息
选拔信息通过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发布。
(2)注册
(1)报名时间:2021 11 17-27(截止时间:27、17: 30)。
(2)报名地点: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汪洋13872170947)。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顺序整理,复印件装订成册: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身份证;③学历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职称资格证书;⑧教学业务表彰证书;⑧优质课竞赛(或展览)证书;⑨咨询学员证书;⑩发表的获奖论文和文章。
(三)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资料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发展评估
政治荣誉、专业荣誉、优质课竞赛、论文评比、文章发表、课题研究等。过去五年中的获奖者根据他们的表现进行评分。100的满分。
(五)组织考试
专业发展评价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者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 3比例的,不取消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允许自我介绍。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当面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面试采取演讲(讲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对教学科研的理解和热爱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总分的计算
总分计算方法=专业发展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第一的老师,经所在单位同意,进入体检和考察。
(7)身体检查和调查
进入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逾期未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只有体检合格者才能列为候选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市教育局按成绩排名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15]1号)、《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
如果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人申请复验的,复验费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学校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材料,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完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考察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考察考生诚信记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情况。
如在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根据情况研究是否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8)宣传
考察合格者纳入试用,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问题不影响审理的,办理审理手续;影响聘用的问题反映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转岗和就业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和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市教育局党组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和再就业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
五、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必须出具健康守则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方可入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不及物动词纪律要求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凡在考试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通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 [2065438]号)规定,对《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等),要严格实行岗位回避和职务回避。).
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所附《报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聘用教学科研人员登记表。
咸宁市教育局
2021 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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