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部门的考证问题

能把上面的原问题发过来吗?我觉得解释不正确。

C D音像店应取得歌手或C电台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了歌手的权利,出租权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不需要歌手的许可。

第三十七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a)表明表演者的身份;

(二)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直播和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表演的音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的,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根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录音录像制作者才有出租权,他可以许可他人出租并获得报酬。丁音像店应取得C电台许可,未经歌手许可支付。

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有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产品首次生产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音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