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年制义务制高职院校(专科院校)转学流程是怎样的?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职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2008]5号各有关高校今年开展五年制高职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构建我省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素质教育体系,建立高等教育立交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1、列入省级普通招生计划,按规定程序被本省各类学校正式录取满五年的五年级注册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高校接收试点专业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表现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评价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没有补课;(4)取得相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接收院校和试点专业1、五年制高职学生“专升本”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今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8所高校确定接收五年制义务制高职学生(具体接收高校名单见附件1)。2.根据各校申请,今年确定护理、会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英语、市场营销、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试点专业。三。选择计划和选择方法1。2008年入选五年制义务制高职“专升本计划”76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2.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专升本项目”选拔在推荐学校学生报名推荐的基础上,以专业技能考试、综合考试(面试)、最终选拔为主要环节。四、推荐、报名和审核1,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1: 2的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推荐学校根据名额进行推荐(各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2.推荐程序。(1)推荐学校发布推荐方式和推荐名额。(2)推荐学校由班主任、教师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推荐,经所在部门初审后上报学院,推荐名单由学校领导集体审定。(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3.报名吧。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在本院校报名,填写推荐登记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推荐登记表附照片两张,一式两份。报名时间为4月24-30日,每个学生只能填写一个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以及是否服从本人意愿。4.复习。推荐学校负责根据报名条件审核报名学生资格,确定推荐名额。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填报和核对错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学校于5月5-6日将学生推荐登记表、推荐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箱:xuzhy@ec.js.edu.cn)。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五年制义务制高职的“专升本”。

6.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交纳45元,进入综合考试或面试的学生按考试科目交纳),推荐学校于5月6日前统一上缴省教育厅。户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账号:033121005040002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路支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汇款时请注明“高职院校转学”报名考试费。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1,专业技能考试。成立由相关省级职业教育集团领导机构、部分招生机构组成的各大类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江苏省五年制义务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具体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相关工作,专业技能考试结果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考试时间为5月17-18。

省教育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1:1.5的比例择优参加综合考试(面试)。2.综合考试(面试)。综合考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基础文化课、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考试(面试)由接收机构组织实施。根据同一专业、同一标准的要求,同一专业院校之间的综合考试(面试)内容可由双方自行制定。考试时间为5月31。

2008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院校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和综合理论考试(面试)要求另行下发。

第六,入学

录取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50%、综合考试(面试)总成绩50%确定拟录取名单,累计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视录取情况,可适当进行同一专业学校之间的调剂。七、免试和优先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全国竞赛前20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省竞赛前10名或一等奖,并有资格参加评选的学生,接收机构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八、转培1、“专升本”学生转到本科三年级学习。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3.“转本科”学生的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4.接收机构应当根据五年一贯制招生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要求,自主组班,自主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自主组织教学,自主进行教学评估。九、学籍管理与就业1、“特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学和接收手续。2.“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3、“全日制转学”学生除国家和省规定外,享受转入学校本科同等待遇。“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应按国家规定填写。招收“专升本”学生的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招收“专升本”学生的独立学院毕业证书填写“在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4、“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十、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于2008年成立了五年制高职“专升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同志组成。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的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2.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各相关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流程清晰、手续完备。要针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院校转专业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3.严格问责。各相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学生,坚决打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拔或接收“特转”学生的资格,相关当事人将受到纪律处分。附件1、2008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专升本”附表2、2008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专升本”分科推荐名额表3、2008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专升本”推荐报名表4、2008年五年制义务制高职“专升本”推荐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