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官员和图书馆来修复历史的制度建立于

修史设官设馆制度确立于:唐太宗在贞观居住三年。中国封建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普遍注意借鉴历史上统治阶级的经验,所以非常重视历史的编纂。北魏时设历史修定局,北齐时改为历史博物馆。后来隋朝至初唐武德时期也有历史博物馆。但是,北魏至唐武德时期的修史局或历史博物馆,并不是一个有组织的定型机构。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于629年(贞观三年)对史馆进行了改组,史馆修制正式确立。史馆移至皇帝直接控制,讨论国政,修史由宰相主导,由宰相亲自担任掌管史馆的官员——监督国史的修改。

当时的历史博物馆组织有序,分工精细。除了还监督和修改国家历史的宰相之外,还有编辑和整理博物馆的官员,以及固定数量的专门技术人员,如楷书作家、装饰家和烫纸匠。为了便于历史博物馆广泛收集史料,唐朝还设置了18条“各部门应送史馆的例”,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史料应由什么样的主管机关收集,送史馆。

从唐朝到元朝的700多年间,共有正史、别史、正典、方志、书籍等五大类史书16749卷。

始于唐代的史馆修史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对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