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办法。五、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请求,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用,下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2011 1之前完成工伤认定,2011 1之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1年减少20%;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职工,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任何行业的劳动者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补偿的。公务员和普通员工的区别是行业工资水平的区别,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定。同时,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要及时治疗,以免耽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