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自然后果法”是什么?名词的定义就要定了。

自然后果法的基础是认为儿童的理性还处于所谓的“睡眠”状态。卢梭反对对这个年龄的孩子进行推理教育,也反对对他们进行严厉的管教和惩罚。相反,他主张孩子们应该学会遵守“自然法则”,并通过体验自己错误的不良后果来纠正自己。

这样,对孩子的惩罚只是他们错误的自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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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后果法注意事项:

1.自然结果法是安全放养,而不是鲁莽放养。最好在孩子青春期前使用,尤其是上学前,这是最安全的时期。这期间孩子面对的多是生活琐事,没有什么危险。

2.父母要做的,不是用各种条件和后果“恐吓”孩子,阻止孩子做某些事情。而是“告诉”孩子可能的后果是什么,然后让孩子自己做出选择。使用自然后果法的态度很重要,必须是一种与自身无关的姿态,这样才会足够有效。

3.自然后果法重视后果的发生给孩子带来的内心感受。如果家长被不让后果发生的观念所引导,就会失去自然后果法对孩子的宝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