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表现自学历年真题
历年自考关于装饰表现的真题如下:
随着生活的不断积累,人们认识到事物的变化是有内在规律的。美的形式原则是调节形式美感的基本法则。它通过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平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比例与分割等形式美的构成规则形成各种画面,表现出抽象美的观点和内涵。
对称与平衡
1,对称
形状是对折反映出来的一对对称的形状,基本上是重叠的图形,或者说是镜面反射。它们在形状和数量上是相等的。如:自然界中的物与人。
特点:稳定、统一、有序、庄重、沉稳的视觉体验。
缺点:生硬单调。
2.保持平衡
形象地说,是指一种平等但不平等的平衡状态,平衡是一种相对自由的重复形式。
特点:富于变化、趣味性、灵巧性、生动性、活泼性、轻便性和多样性。
第二,比较与和解
1,比较
对比也叫对比,如新旧对比、黑白对比等。一般性质相反,相似元素很少的事物,都能表现出“对比”的现象。
对比强调相同因素或不同因素之间的差异,使它们在对比中相互衬托、相互作用,使图案的构图体现主客分明、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变化统一,达到清新、醒目、活泼的审美效果。
2.和解
和谐强调形态特征、构图方法、元素关系等方面的一致性,以达到舒适、完整、统一的整体审美效果。
对比与和谐是两个相互依存的规律。在设计中,对比是基础。没有对比,画面就会失去活力。但如果反差过大,各部分就会分离,相互排斥,造成视觉紊乱和刺激的感觉。和谐是控制对比的方法,以统一的因素促进矛盾的缓和。但是过于和谐的画面会给人单调、沉闷、沉闷的感觉。因此,在设计的应用中,应该合理地把握比较与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