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实务指南:导游业务经典知识

1.就导游服务而言,导游是指为他人进行引导和讲解,帮助游客游览的接待工作;就导游而言,导游是指在旅游者的旅游观光活动中,为旅游者提供指导、讲解任务和生活服务的人员。

2、旅游的特点:

(1)旅游需求趋于多元化;(2)旅游活动趋于立体化;(3)出行方式趋于个性化;(4)旅游者趋于成熟;(5)旅游服务趋于高质量;(6)旅游竞争趋于综合化。

3.导游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引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4.中国导游的分类:

(1)按业务范围可分为境外领队、专职陪同导游、当地导游、景区(点)导游;

(2)按职业性质可分为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3)根据使用的语言,可分为中文导游和外文导游;(4)按技术水平可分为初级导游、中级导游、高级导游和超级导游。

5、导游的基本职责:

(1)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2)负责对游客进行引导和讲解,介绍中国(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

(3)配合并督促相关单位安排交通、住宿等。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耐心解答游客的询问,帮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五)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旅游者的会见、讨论等活动。

6、导游人员的素质:

(1)思想素质: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2)文化素质:历史地理知识扎实;丰富的美学知识;灵活的心理学知识;必要的政策法规知识;各种旅游知识。

(3)心理素质:导游的品格;导游的感受;导游的心理承受能力。

(4)能力素质:认知能力(敏锐的观察力;稳定灵活的注意力;丰富的想象力;记忆力好);活动能力(准确、自觉地执行政策的能力;灵活的组织协调能力;顾全大局的沟通能力;冷静果断的办事能力);特殊能力(语言能力;指挥和表演技能)。

(5)身体素质。

7.取得中国导游资格:

(1)报名条件;(2)考试科目和内容;

(3)教材、命题和考试时间;(4)考前培训;

(五)考试组织和评卷;(6)证书。

8、导游培训的必要性:

(1)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二)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3)加快导游队伍建设的需要;

(4)满足人才生命周期规律的需要。

9、导游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2)服务理念培训;

(3)服务技能培训;(4)语言技能训练;

(5)专业基础知识教育。

10,导游培训类型:

(1)资质培训;(2)岗前培训;

(3)在职培训;(4)年审培训。

11、导游工作性质:

(1)服务;(2)文化性;(3)社会性;

(4)经济;(5)涉外。

12、导游工作的价值:

(1)导游工作的经济价值:创汇和取钱;扩大客源,间接创收;导情促货;了解市场,获取经验;牵线搭桥,促进交流;科学安排,增收节支。

(2)导游工作的社会价值:传播文化;树立形象;增强沟通。

(3)导游工作的政治意义:加强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与和平。

13、导游工作的特点:

(1)独立性强;(2)复杂多变;(3)工作难度大;

(4)高相关性;(5)大脑和身体高度融合。

14,导游职业道德:

(1)热爱祖国,怀有理想;(2)热爱本岗位,爱岗敬业;

(3)热情友好,宾客至上;(4)公平守信,诚实善良;

(5)礼貌待客;(6)不卑不亢;

(7)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八)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履行公务;

(9)学习业务,提高技能。

15,导游服务态度:

(1)接待倡议;(2)招待费;

(3)服务耐心;(4)安排周密。

16,导游行为准则:

(1)忠于祖国,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

(2)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3)自觉遵守法律;

(4)自尊自爱而不失人格和民族尊严;

(5)注意小节。

17.导游服务是指导游代表指定的旅行社,按照组团社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接待或陪同旅游者出游、观光而提供的旅游接待服务。

18,如何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导游技能;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3)旅行社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做好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9,游客感知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导游服务产品质量的判定依据);

(1)标准化与技能;(2)态度和行为;

(3)可靠性和忠诚度;(4)自我提升;

(5)灵活性。

20、导游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1)导游的工作态度;(2)服务技能;

(3)导游知识。

21,导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1)评分管理系统;(2)年审管理制度。

22、旅游者的权利:

(1)自由行的权利;(二)自主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

(三)旅游知情权;(4)旅游公平贸易权;

(五)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旅游服务的权利;(6)人身和财产安全权;

(7)获得医疗保健和帮助的权利;(8)要求赔偿和寻求法律援助的权利。

23、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境外旅行社、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相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行为。

24.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投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投诉人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境外旅行社、境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三)属于本规定所列旅游投诉范围的。

25、当地导游工作程序:

(1)接待前的准备;(2)欢迎服务;

(3)店内服务;(4)检查并同意进度表;

(五)旅游服务;(六)其他服务;

(7)车站送货服务;(8)后续工作。

26、处理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基本原则:

(1)尊重法律原则;(2)等距服务原则;

(3)非常服务原则;(4)合理性和可行性原则;

(5)礼让原则;(6)维护尊严原则。

27、导游接待工作中的事故类型:

(1)按事故性质,可分为技术事故和安全事故;

(2)根据事故的责任,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3)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4)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事故和意外。

28、导游接待工作中预防事故的六项基本原则:

(1)牢记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意识;

(2)周密计划,留有安排余地;

(3)出门多做预测,处处多做提醒;

(4)关注游客和环境变化;

(5)同行人员应密切配合,不得擅离岗位;

(6)按规定办事,及时联系和汇报。

29.导游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及时、果断、合理、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30、在游客眼中,导游应该是:

(1)游客的朋友;(2)游客之师;

(3)国家(地区)形象的代表。

31,导游的个人魅力:

(1)万事通;(2)幽默大师;

(3)真诚友好的微笑大使;(4)果断干练的指挥员。

32、旅游活动日程安排应遵循的原则:

(1)重大活动的安排一定要适合旅行团的特点;

(2)根据游客的要求和需要安排活动;

(3)要兼顾参观、观光、购物等各种活动;

(4)体现地方特色,点面结合;

(5)劳逸结合,留有余地;

(6)活动丰富多彩,不要千篇一律;

(7)游览活动要“渐入佳境”。

33、导游的特点:

(1)瞬态接触;(2)工作的流动性;

(3)服务的主动性。

34、导游的原则:

(1)客户至上的原则;(2)履行合同的原则;

(3)公平待遇原则。

35、个人旅游的特点:

(1)行程由游客自行规划安排;

(2)游客自由度大;

(3)游客要求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

(4)游客对接待人员要求较高;

(5)游客支付更高的费用。

36、个体服务注意事项:

(1)导游在结识散客后,应尽快记住他们的姓名和体貌特征,并尽快了解他们的国籍、职业、性格和习惯。(2)导游要特别注意散客的行李;

(3)导游要牢记散客的嘱托,认真落实;

(4)导向标识应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