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考证

1,一份CIF合同,买卖一批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六月装船”和“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卖方提交给银行的文件包括6月30日装运的提单。经银行审查,单据似乎与信用证的内容一致,银行已接受单据并支付货款。但买方收到单据后发现货物的实际装运日期为7月1日,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

(1)买方拒收货物的原因是什么?能不能成立,买家能不能要求退款?

(2)如果买方收到单据后发现提单是伪造的,是否有权要求银行负责?

2.出售一批大宗农产品并将它们从亚洲的一个港口运往伦敦的CIF合同。合同规定“应按照CIF条件交货,凭单据付款”。货到后,卖家只提交了提单,没有保险单。买方拒绝支付货款,理由是卖方没有提交保险单。但是卖方认为这是CIF合同,或者到货合同。既然货物已经到达,买方应该付款。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是否有权拒绝付款?为什么?

3.2008年2月,香港的A公司(买方)与中国的B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新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目标是第一批试生产1,000辆自行车,交货期为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7月31日,分批交货。签订合同后,B与加拿大一家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以更高的价格销售第一批试制的全部新自行车。2008年3月3日,B打电报给A,表示厂家为了提高这批新自行车的技术,将进一步完善生产线,因此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推迟到2008年9月。a拒绝了B延迟交货的要求,因为知道B已经将货物转售给C..乙方也未能根据合同交付货物。要求

(1)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针对这种情况,A应该采取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