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有哪些终身禁考的行为?

对于严重作弊的考生,《办法》明确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再次报考。

这些行为包括: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非法侵入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添加考试信息系统数据。

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程序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获取试题、答案或者非法向他人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别人考试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考试。

2年内不能再次报考。

隐瞒个人信息或者作出虚假承诺,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以提供伪造、变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证明、法律工作经历、身份和户籍信息等方式骗取注册的,或者以贿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违反规定抄袭、查看、窃听带入考场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以议论、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的,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