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内容。

答: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主要包括起诉与受理、审前准备和审判三个阶段。

起诉是当事人启动民事诉讼的行为,受理是法院对当事人起诉的认可。庭前准备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并立案后,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在案件当事人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期限和权利义务,并根据案件准备情况确定开庭日期的程序。开庭审理是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最重要的环节。在法庭调查中,各方出示证据,提供证言,对各类证据进行质证,帮助法庭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将主要就本案的法律适用进行辩论。合议庭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基础上,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了评议,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案件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