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管理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物流技能岗位)。
测试模式
全部为闭卷笔试。
管理岗位和物流技能岗位是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一般专业技术岗位是综合知识、基本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测试内容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判断推理、处理数量关系、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等素质。
3.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应用能力。
①法律岗位:法学基础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计算机岗位:计算机软硬件知识、操作系统、编程、常用办公软件、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和应用、软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软件分析与设计的基本方法、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及相关应用等。
经济岗位(会计、审计、统计等经济岗位):具备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以及运用相关专业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和审计试卷一样,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试卷一样,两套试卷内容不一样。
测试内容权重
坚持“干什么就考什么”的原则,根据行业、专业、岗位特点确定考试内容比例。
确定面试的人选。统一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在一般岗位1: 3、招聘博士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1: 5范围内确定面试(专业测试和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人选。上述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公开,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进行补录。联系不上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评审未通过出现空缺的,同一岗位合格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部门等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面试无竞争职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竞争类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另有规定外,面试合格分数为面试总成绩的50%。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专业测试和技能操作有要求,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以上是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内容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