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执法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执法原则,植物检疫执法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
一是林检机构作出的检疫执法行为必须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不得超越其权限。
二、检疫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即检疫机构在执法中设定的权力和义务必须由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林检执法行为必须是植物检疫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检疫机构和执法行为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欺诈或威胁,或林检人员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采取的行为。
四、当事人必须视法律为检疫执法的对象,必须具有权利和行为的法律行为能力。
五、按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包括如何作出决定、如何送达,以及违法单位的签名盖章、收到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