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二级建造师有什么要求?
关于做好广西201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 6月1日上午
09∶00-12∶00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3年6月2日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学科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六个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另考。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执业类别的依据。
第三,申请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才能报考成功。
完成网上填报并缴纳网上报名考试费的非首次报考人员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手续。
在线报告
1.填充时间。考生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9: 00至下午6:5438+07:0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2.报告流程。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传电子证书jpg格式一寸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正面免冠,白底。具体操作按照网上的“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其中只能一次性修改工作单位、电话、考试科目。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写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设专业)报名表,上传电子证书jpg格式一寸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正面免冠,白底。具体操作按照网上的“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月18-21,3月25-28日(上午09: 00-12: 00,下午14: 00)。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由广西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广西人事考试院共同承担。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相同。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不顺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批准,由各市另行通知。
2.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报考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符合考试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免试科目要求的相应证件(考试原件,提交复印件)到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手续;符合免试科目要求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参考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申请免试执业资格考试证明材料样本”)。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应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所有报名点实行网上支付。报考第一、第二专业的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申请人在网上修改信息后直接缴纳网上费用。具体操作按照网上“网上支付流程及相关说明”进行。
2.付款时间。第一次报考第二专业者:3月13日上午9: 00至3月313日下午6:07:00。
非首次申请人:2013年3月14日上午9: 00至3月313日下午6:07:00。
3.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2009]27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综合知识(含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实践科目)90元。
4.票据托收。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1)凭网上支付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收单时间:3月2013起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下午14-17: 00。(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服务窗口(所发票据均为事业单位统一收据);(4)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的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退还缴纳。
(4)应用要求
申请人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报名资格;参加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取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当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10: 00至2013年6月2日上午9: 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照片须打印黑白和彩色,自行张贴的照片无效)。
五、报告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以从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试数据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上传FTP,考生人数、考区名称、地址需经考试部门核准。
六、试题类型
《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科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没有文字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考试期间,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3)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4)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第二封面)和答题须知(答题卡第一页),并应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作答。
八、考场设置
今年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分九个分考区,分别是: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河池、百色、北海。其中,南宁分考区包括南宁和崇左两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柳州分考区包括柳州和来宾两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梧州分考区包括梧州、贺州两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梧州;玉林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两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钦州、防城港三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桂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考区考场设在南宁。考生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报名点在相应考区参加考试。
九、绩效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普通考试、免试1科目和免试2科目三个等级,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普通考试等级,连续2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免试1科目和2科目,报考第二专业的,须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十、结果查询和凭证处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71-5505211。
(二)具体办证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职业资格查询”栏目为准。地点:南宁市宜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窗口),联系电话0771-5595807。
(3)全市各地考生,请向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咨询。
XI。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考试卷)根据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十二。咨询电话号码
网上报名考试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试部)
考试报名准考证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
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65438+200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