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对抄袭他人试卷的行为给予什么处罚?

记过《新乡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抄写事先准备好的书面材料;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和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资料的;传递与考试有关的笔记或者其他材料、物品;互相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或写名字;性质或程度相似的其他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