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直接遴选公务员的内容有哪些?
考察工作由各选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各选拔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拔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选拔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考察对象比例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1.5:1。
同时报考专门岗位和非专门岗位的,以专门岗位优先。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被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导致遴选职位无人选的,不予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评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评选单位提出。
科目综合测试成绩不是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选调单位、福建省公共公务员选拔网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都是福建直接选拔公务员考察什么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