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的采访过程

发布招生简章和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调剂原则和要求,在调剂前发布招生简章和通知,并向社会和高校公布调剂的有关事宜。

报名:高校根据转学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说明转学的意义和条件,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报名,填写《高校应届毕业生转学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科目。通知高校填写《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拔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省委组织部组织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聘用初步名单。建立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逐人签字。如果发现检查不准确,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高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情况。如果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应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调剂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考生,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一旦选调生被省委组织部录用,我和高校不得再找其他接收单位。

分配派遣:选调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条件分配到我市。市地委组织部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乡(镇)或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作。少数也可以安排到农村工作。分配意向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选调生纳入省级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级毕业生分配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分配去向办理派遣手续。

档案移交:高校接到选调生的报名通知后,根据分配方向及时将其档案移交市地委组织部,由市地委组织部转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岗位、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基层后,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分配到乡(镇)担任乡(镇)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在企业工作的选调生也要安排相应的岗位。在乡(镇)工作的选调生,纳入乡镇行政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在企业工作的选调生,将来调到机关工作时,将免于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