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i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Xi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通则
规则一。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规则二。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729。地址:Xi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临潼校区:Xi市临潼区秦岭南路53号;长安校区:Xi市长安区沈河一路3000号。上级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是全国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陕西省“有特色、高水平”的高校之一,被列为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规则三。证书颁发:学院将在规定期限内向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本科生颁发Xi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符合授予高校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院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五条?Xi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招生办设在高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九条?Xi美术学院的招生工作由陕西省招办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我院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分男女生比例,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2022年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部门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生源省份如遇录取批次调整,投档比例和规则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本科预留计划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院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设计、雕塑类专业:美术、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成绩÷省统考满分×50)]。要求非色盲,非色弱。
2.书法法学专业:(1)陕西省外考生:书法各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计算,满分不是150,折算为150)。要求非色盲。
(2)陕西省考生:书法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3.艺术理论类专业(美术、艺术史、艺术设计、艺术管理):美术、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排名相同。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计算,满分不是150,折算为150)。要求非色盲。
美术(美术)方向只面向省外招生,学校设在雁塔校区;美术(艺术美育)方向只面向陕西招生,学校设在临潼校区。
4.音乐学(艺术与美育)专业:音乐省份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要求非色盲。
5.体检标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各专业要求非色盲部分专业要求非色盲非色弱(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6.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7.海南省考生录取阶段文化课高考成绩使用原成绩(满分750)。
8.外语不限。该学院在本科教学中只使用英语和日语,因此请不是英语或日语的考生谨慎申请。
第十三条美术与设计专业(方向)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完成各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十四条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各类本科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招生简章。
第四章?考生违纪行为及其处理
第十五条对考生弄虚作假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并被他人录取入学或获得优惠资格;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入学审查、费用、奖励和补贴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相关注册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注册。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如发现不符合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将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我院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生源地贷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资助贫困学生、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奖、助、贷、减、免资助制度。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条学院官方网站网址:
高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招生办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第二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保留对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章程颁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