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立基层工会问题的答案

《中国工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会员超过二十五人的,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成员联合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推选一名组织者或者工会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工会根据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定期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