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2020回答36个问题。

答案:b,c,e

P1-5

《立法法》第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地方性法规。

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立法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性的规范性文件。争议答案(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