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河南省焦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省的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现将焦作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识别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在有效期内持当地居住证)、学校所在地(仅限研究生)在焦作市。
(二)驻娇娇现役军人和武警。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其居住的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省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在大陆(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举办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大陆(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鉴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 *和国家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以上毕业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文化课、专业课),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延期至2020年下半年有关问题的说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65438+2月0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延长1年。有效期会通过查看合格证的网站页面及时更新。
2015(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豫教〔2015〕501号)的规定,申请与其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中的B级及以上。
(5)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可从河南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没收。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三。鉴定的程序和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9月25日-6月5438+10月65438+5月。(国庆假期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在网站首页,申请人会根据系统提示注册身份,填写网页上的表格,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要在网上申请界面下载打印一份“个人书”,自己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照程序要求上传。报名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时,可以整体查看报名者签名后上传的个人用书。如果在预览过程中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体检时间:65438+10月19-65438+10月22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的体检时间为10 19-20;解放区、中站区、山阳区、马村区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10 21 -22。
3.体检地点: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焦作市朱敏路与叶公路交叉口南100米,原军队接待站院内)。电话:0391-2631897 2759727
4.体检注意事项:持个人身份证和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粘贴个人近期照片)到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空腹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7修订)执行(孕妇应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标准收取。体检前一天保持充足的睡眠,避免饮酒,限制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影响肝肾功能的药物。体检结果由本人调取,当场确认后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其他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请关注相应县(市)区教育局的公告或体检安排。
5.现场确认时间:65438年10月20日-65438年10月23日(含10月20日至21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在焦作市教育局;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结论公告和教师资格证发放等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11.06 13前完成。何时、如何领取教师资格证,请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
四。提交材料的现场确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其所属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其中应注明申请人的服役地点;
5.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为台湾居民提供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实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高等教育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在Xuexin.com(www . chsi . com . cn)网上申请),否则视为资格不合格,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并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鉴定。幼儿园教师、中等师范学校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可不提交)。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可提交)。
2015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中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需提供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必修科目成绩合格),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招生时毕业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注明该专业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注明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招生审批名单复印件(标注师范专业并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一年内有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可在河南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7)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上传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申请教师资格证)。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必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出具相关函件。
以上所需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网上申请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已通过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结束前补齐。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应当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认可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其个人书中作出真实、正确的陈述。如果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认证机构网站上的通知。请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