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师二试卷第80题解析
这个话题涉及到工商局,工商局是政府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三种情况确定复议机关:(1)对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部门,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为复议机关;(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复议机关有特别规定的,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按照本规定执行;如果不是,复议机关为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由申请人选定;(三)前两者以外的部门,复议机关为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由申请人选定。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一个不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部门。曾被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后来实行双重领导。所以应该适用第三种情况,即复议机关既可以是上级部门即上一级工商局,也可以是同级政府即县政府申请复议。所以选项a是错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首先要看单行法中是否有超过60日的特别规定。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期限短于60日的,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为15日,法律可以规定特殊期限。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一规定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诉讼并无区别,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方式,两者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目前。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由选择为原则,行政复议除外(《行政诉讼法》第44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罚决定实行自由选择安排,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复议后起诉,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更多关于历年真题的最新分析,可以在中法开放学校历年真题详解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