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量刑标准2023

法律主观性: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被告人冯某1、冯某2预谋于3月10日16时左右在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小学对面停放的越野车内盗窃财物。二人用弹弓将车玻璃击碎后,伸手将车内一个价值4020元的“LV”牌真皮手提包盗走,包内现金3900元。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盗窃案,被告人冯某1、冯某2分别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三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三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