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博士
1,应用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方可入学);取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学位招生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心健康条件符合招生单位要求。
(4)至少有2名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和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事博士生的要求和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注册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应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好的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专家推荐。
(3)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齐,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试评估流程:
(1)资格审查。
初审前,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书(以报名前取得的毕业证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申报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单位应在初试前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3)初试。
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已取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外语和至少两门专业课。考试方法都是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
(4)复试。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表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进行复试,公布复试名单、方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业水平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察、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