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论文

一、美的本质

美在美学范畴中有几层含义:一是指审美对象,即美是什么;二是指美的本质,即美是什么;三是指与丑相对的基本美学范畴,即狭义的美。其中,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一直是美学家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一)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讨论

美的本质在于探索审美对象为什么美,即美的根源是什么。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和美学家都对此问题进行了各种探索。根据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大致可以分为四种观点:

第一种是从客观精神上探索美的本质,把美的本质归结为客观理性和绝对精神。柏拉图认为美的本质是理念,只有美的理念才是真实的、永恒的美。他认为美的观念是不依赖于具体美的事物的“美本身”,一切具体的事物只有有了美的观念才能成为美。黑格尔提出“美是观念的感性显现”。他认为美是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但在这种统一中,感性形式从属于理性内容,是绝对精神的表现。美的本质在于理念和绝对精神。

二是从主观心理上探索美的本质,把美的本质归结为主观意识和美感。休谟认为,美的本质是人的情感愉悦;康德认为,美的本质是主观情感;叔本华认为是意志;弗洛伊德认为这是性本能;桑塔亚那认为是快感;克罗齐认为这是直觉。这些观点虽然涉及审美心理,在揭示美的社会表现方面也是合理的,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们抽象地发展了主观的和动态的方面,没有认识到真正的现实的和感性的活动本身,没有看到主观心理是客观物质现实的反映。

第三种观点是从客观世界的自然特征中探索美的本质,认为美的本质在于客体的自然物质形态,美是事物之间的某种属性或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在于事物的感性形式,在于事物外在形式的“秩序、对称和清晰”,美的本质是事物的某种形式规则;博克认为,美是事物的一些属性——细小、光滑、匀称等等。这种观点在肯定美在客观事物本身中是合理的,但由于离开了人的社会性、社会生活和实践,只从事物的感性特征和自然属性来探讨美的本质,因而显然是直观的。

第四是从主观精神与客观事物的统一中探索美的本质,但他们往往最终把美的本质归结于主观心理。这些观点将外物视为构成美的条件是合理的,但其侧重点仍是主观心理,因而未能克服第二种观点的缺陷。

美的本质是什么,一个事物为什么是美的?哲学家和美学家一直试图给出美的确切含义,但至今没有学术上的标准答案。

(2)美的本质之争:主观?客观?

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一直以来都是有争议的,这个问题也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因为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才谈得上对美的定义,否则任何对美的判断都是徒劳的。

我觉得美纯粹是主观的,美根本不是客观的。中国儒家经典之一的《礼记》说:“美与恶皆在我心。”柳宗元说:“丈夫之美,不在美,而在因人发光。”18世纪英国唯心主义经验主义美学的代表人物休谟说:“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者的心中,每个人在自己的心中看到的都是不一样的美。”我国美的主观论的代表人物高尔泰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美的主观性:大自然给予蟾蜍的,比给予黄鹂和蝴蝶的要多得多,但蟾蜍没有黄鹂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美”,让人觉得它不美。在这个例子中,美的主观性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总的来说,美是人的一种感觉,“美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的观点是可笑的。无论是日夜的星辰、山川河流、天鹅、癞蛤蟆还是卢浮宫的门面,它们的存在都只是一种状态,而这种存在状态并没有增添天堂的主观色彩。只有感受到这种存在状态的人,才认为这是自己的美或丑。对于这种美丑,人类在某些方面是一致的,并且毫不犹豫地认为这种一致是事物的固有特性。蝴蝶很鲜艳,会跳舞,所以人类觉得它很美;癞蛤蟆的皮肤又黑又粗糙,还有可怕的毒腺,所以很丑。人类是自私的,忘记了从蛤蟆的角度去审视它是否美丽。如果是这样,蟾蜍的肤色和毒腺对它来说是最美的。也许人们会认为卢浮宫的建造是人为主观的,是人类追求美的杰作。这是真的。对于人类来说,他们真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自己认为美的形状、颜色和声音。人们根据他们认为漂亮的形状来建造卢浮宫的正面。这种形态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并不能说明卢浮宫的立面之美就是它的自然属性。上帝是公平的。在上帝眼里,这种人类的劳动创造和乌鸦筑巢没有什么区别(两者都是一种存在状态),那种美好就是人类的自恋。不可否认,美的载体是客观的,也就是说,人类的这种感觉是以卢浮宫的存在为基础的,它的存在刺激着人们的大脑去判断美丑。换句话说,卢浮宫的存在和卢浮宫是否美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卢浮宫立面的存在是客观现实,其形态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但其造型的美丑是人的主观感受。可见,卢浮宫的存在与人们感受到的美并无必然联系,因为“在某些人眼中,卢浮宫既不美也不丑,或者说是丑陋”(狄德罗)。存在就是存在,是美是丑是另一回事。有人说美感是对客观美的主观反映,这里的“客观美”应该理解为感受客观美,因为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美感属于意识,也应该是“美感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所以美与客观无关。也可以说明,哲学唯物主义和审美主观主义是可以完全统一的。

在美的本质的争论中,也有美的统一论。我国两位著名的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和李泽厚先生分别认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和“社会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虽然在人们对美的体验的解释上,美的统一论似乎更合理,但我个人认为美的统一论是根本错误的。无论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还是社会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其实都是一个意思。李泽厚先生所说的社会性,是指人类社会,它只能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与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一模一样的。美的统一论也有一个通病:他们认为美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但在具体的讨论中,他们往往承认美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这当然给美的阐释带来了便利,但却违背了自己的初衷。朱光潜先生在论述物我合一时说“我不在自然,自然不在我”或“我与物相通,我也一样”。只有自然知道自然是否在我身上。这纯粹是个人的审美感受,也就是西方美学所谓的“移情说”,实际上是对美的主体性的一种承认。从美的统一理论的起源来看,它是在关于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谁也说不准的争论中历经千百年才形成的。统一论是对美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争的一种逃避。美要么是主观的,要么是客观的,是否存在第三种思辨存在方式值得怀疑。不仅如此,美的统一的理论似乎也是普遍的。朱光潜先生是这样总结美的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他承认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美是文艺的特性,美必须是意识形态的。因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所以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朱先生认为美是主客观统一的“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而不是美的客观主义认为的是事物本质属性的美。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任何主观感觉都离不开客观物质基础,美也不例外。问题是物质是第一位的,意识是第二位的,能否严格得出“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的结论。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直接推论应该是“人的意识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而不是把范围缩小到美,这就像在定义人的时候说“人是生物”一样尴尬。美的统一论空洞而似是而非,对探索美是什么没有指导意义。

什么是美?美的本质是什么?是美学的基本问题。从古希腊哲学家、中国先秦思想家的论述,到当今世界各国哲学家、思想家、美学家的繁琐论述,都可以看出,给美的本质下定义是非常困难的。可以说,至今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结论。综合各种结论,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美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但也不是具体的东西。虽然美是通过人、物、物表现出来的,但人、物、物都不是美本身。世间万物不过是美丽的“照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审美对象。我们把这些像照片一样包含美好信息的东西称为审美对象。有很多美学家把审美对象说成是美,把它和美混为一谈,比如亚里士多德,蔡仪。为什么这些美学家会犯这么简单的错误?主要是因为美只能通过审美对象来体现。没有审美对象就没有美,审美对象既是美的载体,又是美的组成部分,是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唯一可感元素。所以很多美学家分不清美和审美对象,所以把审美对象当成美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认为美是审美对象和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这个定义和其他美学家给美的定义有区别吗?朱光潜认为:“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美不仅在于物,更在于心。在于心与物的关系。”“所有的美都必须由心灵创造。”朱光潜对美的定义和我们的新定义很像。但是,相似不一样。首先,朱老师的定义不仅包括美,还包括美以外的很多东西,比如善。这个定义比朱先生定义的外延要小得多,不包含美以外的任何东西。其次,朱光潜的主客观词是绝对的、静态的;但是,审美对象和审美意识是相对的、动态的,它们随着人的意识的变化而变化。第三,朱先生的定义是理论性的,这个定义是实践性的,符合我们在审美实践中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定义和朱先生的定义类似,但又不尽相同。其他关于美的定义或类似定义的言论有明显区别。比如李泽厚:美是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真与善、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吕颖:美是事物在人的主体性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吴:美是一定条件下主体与客体、刺激与情感反应的功利关系。丁奉:美是对象以其感性形象表现人类实践所创造的智慧和力量以及社会实践的进步内容和理想,从而引起人们的喜爱和愉悦的自然。易宏斌:美是人的积极本质的对象化。美是人的自觉自由活动的产物,是人的积极本质在实践中的感性显现。我认为,美是人创造生活、改造世界的积极活动及其在现实中的实现或对象化。美作为客观对象,是感性的、具体的存在。一方面,它是一种合法的存在,体现了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它是人们主动创造的结果。所以,美是包含或体现社会生活本质和规律,能引起人的特定情感反映的具体形象。简而言之,当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通过对象化表现为具体可感的形象时,这就是美。

那么,如何理解“美是审美对象和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的定义呢?比如月圆之夜,张三心情很好。他看到天上的月亮,觉得它真的很美。它明亮、温柔、美丽。然而,就在第二天,在同一个地方,张三看着同样的明月,却觉得它真的很丑,很讨厌。为什么?因为张三心情变了,也就是张三审美意识变了。月亮的审美对象与他的审美意识不协调。我认为美的本质是“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审美对象和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任何关系,只要发展变化成“审美对象与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这样的关系,就是美。

美的本质是什么?从美的定义可以看出,美的本质是“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审美对象和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任何关系,只要发展变化成“审美对象与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这样的关系,就是美。所以我们说,美是相对的,动态的,发展变化的。美的本质——关系本身——作为物质运动的表现,是永恒的、绝对的、不变的。

哲学家狄德罗也说过,美在于关系。但狄德罗所说的关系是指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非人与物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狄德罗的关系是一种局部的、具体的小关系,与我们所说的本体论关系不同。我国一些美学家在美学研究中也隐约觉得美的本质是一种关系,但由于没有把美与美的本质区分开来,往往把它们等同起来,混淆起来,以至于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美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往往把自己对美的本质的理解说成是美。如李泽厚所说,“美是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真与善、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吴的“美是一定条件下主体与客体、刺激与情感反应的功利关系。”等一下。没有完全解释美的本质。

综上所述,美学家对美的理解和美的本质还存在诸多局限,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以便更好地把握两者的内涵和关系。虽然近十年来关于美的本质的讨论没有形成规模,但从本文总结的内容可以看出,这种讨论从未停止过,也确实澄清了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考。这说明在这个古老的美学主题上,仍然有着美学家无法割舍的情怀。这一探索的积极意义不容轻易怀疑和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