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五行思想与汉代政治文化的关系

以现存卜筮中较为完整的卦爻辞为研究文本,阐述了汉代新天道观的构建过程。结果表明,到了战国秦汉时期,道教提出的“道”已经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发展成为系统的新天道观,成为建立统一的郡县制帝国的基础。在这种天道观中,有一套基于天文规律和历法的星占学,用来勘测天道,操纵人事。以传授古代经典为特征的儒学,也试图用新的天道观来补充和改造旧经典,实现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转型。其中易经的转型是典型的。战国秦汉时期的许多《易传》表现出对新天道的吸收和对旧卜筮法的扬弃,将卜筮书转化为圣人大业的经典。而汉代孟静的易学和易维实现了新的职业技术的建构,使易学中的新天道有了新的职业技术,充分发挥了易学驾驭现实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内化、理性化、逻辑化,使儒家易学成为计算新天道的权威语言。该成果的另一个学术成果是对《易微》文本的详细分析,以及对其许多技法的还原和描述。进一步揭示了汉代易学的特点及其与战国秦汉《易传》思想的内在联系,纠正了过去简单贬低汉代易学的学术观念。

春秋以后,以周人祖先血缘崇拜和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周朝封建王国体系开始分化,新道家天道观的出现,使具有超然意义的圣人崇拜越来越深入。先秦诸子对圣人的看法虽有不同,但都是圣人与天相连,圣人谱系大致相同。这为新郡县制统一全国提供了天道和历史依据。战国秦汉时期,圣制思想建设出现了两大趋势。一个是很多宗族都是建立在旧的宗法文化基础上的,叫做黄帝宗法。二是根据新的阴阳、五行、星象等概念,演绎历史和人类的圣制,以新天道、新天命论证世界圣王,可称天道圣制。后一种倾向成为战国至秦汉之间的主流,为郡县制帝国政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并为秦汉帝国所采用。但是,由于秦帝国只承认圣人与天的关系,否认圣制和传统文化,其圣人信仰的建构不可能成功。另一方面,汉帝国主张摒弃圣绪,以传统文化立国。在天道圣制的传承顺序上,逐渐采用五行共存的模式,摒弃了起初五行相竞的模式,强调文化和政权的传承,强调秩序与和谐。因此,它成功地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祭礼神圣体系,起到了国家信仰的作用。占卜文学是天人合一的表现形式。该成果梳理了众多卜筮文献,梳理了卜筮文献中的帝、皇、王神制,揭示了贯穿其中的五行三制两个序列及其特殊含义,展示了汉代儒学文化建设的历程。其成果一方面通过对天道圣制的阐释,吸收了古史派的历史观,另一方面纠正了汉代经学信卜,而古文经学不信卜的学术观点。认为中国古代经学也相信占卜,但汉帝国建立后,他们用宗法制对天道圣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稳固,更加伦理道德。

占卜理论与汉代道德建设的完成

从汉代的角度,尤其是从与气学相关的《孝经》研究逐渐兴盛并成为汉代重要典籍的角度来看,发现《孝经》在卜筮文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接着阐述了汉代孝经研究的发展及其与秦汉郡县鼓励孝道、稳定小农经济的关系。然后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了为什么孝成为宗法封建王国文化中的最高道德标准和最基本的道德准则。然而,在封建宗法文化崩溃后,百家争鸣对传统道德采取了重新解释、否定或重建的态度,但大多数并不反对孝道,仍将其视为基本道德。战国秦汉时期的儒家,在积极吸收道家、墨家、法家道德观点的基础上,赋予新天道以伦理内涵,赋予人以宇宙的气质,构建了新的伦理道德体系。在这一建构中,董仲舒的人元素与天元合一的观点,为人性与人性找到了天道的根据,将天道之语转化为儒家《春秋》之语。这样,新天道与新道德体系融为一体,与“天元(道)-阴阳-五行”的天道体系相对应,道德体系呈现“孝(忠)-仁义-五德”的状态。在摆脱了封建宗法文化之后,孝仍然是郡县制帝王道德体系中的标准道德。汉代儒学的道德建设过分强调外在的规范性和神圣性,忽视了道德的主体性、自觉性和自省性,所以儒学在西汉末至东汉也进行了一些修正性的建设。

秦文化研究在2001产生了比较集中的成果。

许多提交给秦汉兵马俑比较和汉代文化研讨会的论文都以秦始皇陵的兵马俑为研究对象。咸阳秦文化学术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也是对秦史、秦文化研究队伍的一次检阅,推动了新世纪研究的深入。

对秦国历史的总结,往往继承了“过秦”的传统,重在回顾秦国失败的教训。比如石广泉对秦朝法治失败原因的理性思考(《求是学刊》第3期2001)、《张虹与朱宏对秦朝统一中国前后工商管理政策的探讨》(暨南大学学报第3期2001)、《刘道生与李咏对秦朝历史的辨析》(芜湖师范学院)

黄、傅谷之的《秦代刑法思想初探——秦汉刑法思想研究》(西北大学学报,第4期,2001)是近年来值得特别介绍的一篇论文。笔者指出,大一统后,秦刑法思想曾一度向“刑罚轻缓化”转变,但总的趋势是向极端化、绝对化演变。这一论点应引起秦史和秦文化研究者的重视。

秦国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逐渐强盛起来。但是,由于法家思想适用的地方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其特点和面貌也有所不同。王种修的文章《齐晋秦代法家思想的差异》(齐鲁学刊2001第6期)指出,法家可分为以管仲为代表的齐国法家和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秦晋法家,他们重德重礼,富民教民,愚民易治。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分析法家思想的国别和地理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秦所宣扬的法家思想与东方法家思想是不同的,是有时代差异的,即前者可能是成熟的,可以因为政治实践而得到丰富。乔健在《韩非对君主专制绝对确定性的追求》(兰大学报,2001,第1期)一文中说,对君主专制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使韩非最终把所有的政治希望寄托在专制君王的独断专行和“贤能”上,他的法、术、权思想都与此密切相关。中国的君主专制及其相应的人的工具化、工具化,在某种程度上是韩非思想的现实结果。作者还指出,“把统治秩序的建立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完全寄托在全体臣民毫无限制地一致维护国王的绝对统治上,无疑是最不确定的政治幻想。“韩非思想中一些有价值的内容,比如《游渡》一章中的‘法不贵,绳不屈’。.....‘刑法不避大臣,赏善不留夫’,这在绝对主权的条件下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本质上也与其主旨相矛盾。崔向东的《论韩非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华艳芳的《论韩非的秦代法治与教育思想》都收录在《秦文化论文集》第八辑中,其中也概括了韩非思想的文化影响。

陆《春秋》的文化价值及其对秦史、秦文化的影响历来受到重视。褚道立、钟海在他们的论文《吕春秋的军事情报思想》(军史研究2001,第1期)中指出,吕春秋的军事情报思想相当系统,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秦文化论文集》第八辑收录了论述《吕氏春秋》军事思想的论文、郭瑞吉和对《吕氏春秋》军事思想的分析。简君的《陆氏春秋至名士论》(齐鲁学刊2001第5期)写道,名士论在《陆氏春秋》中占有一定的地位。《鲁春秋》对名家的意义在于保存了先秦时期一些名家的相关资料,可以启发学术界深入思考中国思辨哲学相对落后的原因。

关于秦始皇时代政治文化的创造和成就,有学者对此前的一些肯定认识提出了异议,如所谓“车在同一轨,书在同一页”的实际内容和真实意义。韩复之《秦始皇新论》“车在同轨,书在同文”(求真与永葆学术青春,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5438+0版)对谭世保的“车在同轨,书在同文”(中山大学学报,1988)作者写道,“秦始皇的官员和大臣们在建国之初就有他们的政治抱负和理想虽然大部分石刻是颂词,但也反映了秦始皇的政治理想。适应当时的需要,顺应历史潮流,他推行‘车在同一轨道,书在同一语言’,就是要统一全国车辆的轨道和文字。车辆的形状和命令的格式绝不应符合规则和条例。秦始皇不会抛弃大需求,拘泥于细节。我们应该在统一大业中讨论他的措施,我们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