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一样吗?

关于房地产经纪人2018下半年

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房学[2018]第23号

地方考试实施机构、相关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2015号)和办公厅《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57号),现通知如下:

一、考区和考区选择

2018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同时举行。各考区当地考试机构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6]64号)要求,报考人员须在其现工作或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报名参加考试;如果您目前在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工作或报名,请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要求

(一)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规范;

2.坚持诚实、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遵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报名的其他要求。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上述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还应当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房地产经纪人登记的其他要求。

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考试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考试合格,取得《助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6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2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1年;

5.取得硕士学位(学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范围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职业资格考试科目2,即房地产经纪人综合能力和房地产经纪人操作实务;考试范围由《全国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确定。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门,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入门、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操作;考试范围由《房地产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确定。

报名时,符合部分免考科目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免考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的条件及有关规定见附件2。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科)根据上述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相应的考试用书(第二版,2018)。报考人员可在中国房地产中介网(www.agents.org.cn)“资格考试”栏目查询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购买办法,自愿购买。

四、考试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报名时间

2018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20日开始,7月31日结束。

请报考人员在上述考试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网(www.agents.org.cn)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并于8月18前缴纳考试费。成功注册需缴纳考试费。

(2)考试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考试费每科人民币9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考试费缴纳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除中国住房学校收取考试费外,各地考试实施机构、考试服务机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下载考试费发票

9月5日起,中房学将为申请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试费电子发票下载方法如下:

1.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下载登录时预留的邮箱地址;

3.在发票网站(www.fapiao.com)下载。以注册时预留的邮箱或手机号为用户名,在发票网站注册后下载。

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发票相同,可以下载、打印和使用。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的发票可以报销。

(四)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考试科目条件中相关年份截止时间为2018 12 31。

2.报名时上传的证书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择。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为10KB,背景颜色为白色。

3.符合部分免试科目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信息中的“免试条件”栏选择相应的免试条件和免试科目。申请人可以放弃豁免。如果在“豁免条件”一栏中选择“无”,则表示豁免。

4.根据《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民部发〔2005〕9号)和《关于对台湾省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民部发〔2007〕78号)精神,港澳台省居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

为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登记情况进行统计,请申请人在填写登记信息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考信息一经当地考试实施机构审核通过,原则上不能修改。

(5)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考人员可在2018 10、12至21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日期和地点

考试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时间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

(三)考试方法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答题、提交答案结果。

中房学将于2018年9月20日至19年10月20日在中国房地产中介网开始机考实践。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提前熟悉基于计算机的考试环境和电子考试表格。

六、考试成绩查询和资格证书收集

(一)考试成绩发布和查询

考试结果将于考试日期后两个月内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的滚动循环

各类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但符合部分免试科目要求且未放弃免试资格但只参加1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但符合部分免试科目要求且未放弃免试资格且仅参加三门免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取得资格证书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考试的,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资格证书的通知发出后,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到当地考试实施机构领取资格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考试实施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考试服务平台管理员入口,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数据统计。资格审查完成日期应不晚于2065年8月18日。

(二)各地考试机构应在考试日期前对考场的选址、座位数和考场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考试期间,应当安排巡视人员认真检查考场纪律,严格要求监考人员执行考场有关规定:

1.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簿、传呼机、手机、计算器等设备进入考场;被带入考场者应切断电源,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上。

2 .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3.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31)。

(三)考试期间,各地考试机构应有专人值班。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值班电话为010-88565380、88565970。请各地考试实施机构于2018年10月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发送至jjrks@cirea.org.cn或传真至010-8808315。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可联系当地考试实施机构咨询考试政策;有关考试服务平台的技术问题,请致电: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0531-66680723;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021-61948896。

(2)中房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各地考试实施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18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和考试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住房学院反映。

附件:

1.2065438+2065438 2008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地方考试机构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及相关规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

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六月20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