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菏泽高级中学学校招生意见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中心,市政府直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现将《菏泽市2021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4月29日

关于菏泽2021高中学校招生的意见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加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高中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二、招生方式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站在),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筹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检查、评卷和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科目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技工院校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统一纳入招生工作平台。

三、招生范围

县区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区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地区招生。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首次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纳入市、县、区统一管理。牡丹区菏泽一中、普通高中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菏泽市定陶区万福实验学校面向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计划

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由市、县、区在综合考虑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职普比和严格控制大学校、大班人数的基础上确定。计划一旦被批准,将不会被添加。

2021年菏泽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73270人,其中菏泽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国际班160人,足球班80人。单县一中面向全市招收60个排球班;运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30个音乐班;根据山东大学与菏泽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全市(不含定陶区)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技工学校“3+2”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为38085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为201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2689人,三两年连续读招生计划为5781人。“3+4”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发文。详情请登陆菏泽赵衷平台(网站)。

各县区在填报志愿前,要发布发改部门批准的学校、计划、收费等信息。招生学校要做好招生简章的发布工作。

五、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分配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本学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全部具备指标生资格。指标生计划不低于今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不含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排球班、书法班)。

参加今年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有12所,分别是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西安一中、单县一中、成武一中、成武二中、巨野一中、郓城一中、鄄城一中、定陶一中。

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限于普通高中所在县的初中(含民办学校)。菏泽一中、菏泽二中由市教育局按照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初中2018年级学生比例分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评估本辖区初中学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制定指标生分配方案,认真填写《菏泽市2021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于5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分配名额到各初中学校。对严重违反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初中学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减少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各县区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核,初中要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还将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音、体、美等特长生不参加指标生招生。

六、招生依据

2021高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

(一)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采用实际成绩和A、B、C、D四个等级..各科具体成绩为: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物理70,化学50,生物50,道德与法治50,历史50,地理50,信息技术30,体育与健康60,实验操作技能30。等级的确定方法如下:考试科目的等级按照实际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成绩达到满分90%(含语文、道德与法治85%)及以上的记为A;75%到89%(语言、道德、法治方面75%到84%)记为B;达到60%至74%的,记为C;59%及以下记为D级。

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于5月31前上报。

听力残疾考生的英语听力免试按照《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听力残疾学生外语听力免试的通知》(菏泽市教育局〔2016〕2号)执行。

(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指导意见,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字[2065 438+06]16号)要求及县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初中在组织考试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推行阳光作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要对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科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给予一定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各科给分数量由各县区确定,总分为30分。检查、评估和结果报告必须在5月31日之前完成。

(三)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对学生进行专项测试或考试。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基本素养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报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统筹安排本辖区内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或考试时间。

七、招生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4月8日至11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

2.报名条件:具有我市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录取且毕业未满一年的往届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除初中毕业生外的各类学生不得报考。

五年制师范院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三两年制连续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报名地点: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其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外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县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4.自愿设置:* *设置五个批次。

第一批是“3+4”本科院校和2所学校的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第二批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师范院校和五年制、三两年制连续型高职院校,学校志愿三个,五年制师范院校专业志愿两个,五年制、三两年制连续型高职院校专业志愿1。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第三批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高考班的志愿。具体设置和申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批为5年制,高职高专3年、2年连续学习,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3年、2年连续学习。学校志愿者有三个,每个学校有两个专业志愿者(不含学前教育)。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第五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1学校志愿。

5.各初中要提前做好志愿填报和考试培训指导工作,让考生了解志愿填报和考试的相关要求。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制或为学生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对所填志愿负全责。一旦被录取,不会退出档案,也不会更改记录。

(二)初中文化水平考试。

2021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和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17日。具体日程见下表: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科试卷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网上阅卷。7月2日,市教育局发布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7月3日前申请复试,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县教育主管部门按姓名、查询科目、成绩(多学科审核按成绩差异排序)汇总盖章,于7月3日上午12前,连同Excel电子版一并报市教育局。

(三)录取和报名。

1.招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统一组织。按照“3+4”本科院校、五年制师范院校和五年制、三两年制连续高职院校、普通高中、职业高考班、五年制、三两年制连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非学前教育专业和高级技工班的批次顺序,采取“报一”的方式。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实行志愿招募和招生。招募招生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下一批志愿者招募招生工作。

2.普通高中采取先招生后招生的方式。招收指标生时,以各招生学校的统一招生分数作为各自的参考分数。指标生在100的参考分数线内按照分配给各初中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录取。

3.初中以后,师范院校、高职院校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录取。师范类专业按照1:1.2的比例招生,必须参加高校面试,择优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师字[2019]4号),总分低于415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院校。

4.社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以报名入学,中等职业学校向平台申报入学。

5.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定为415分。除艺术、体育特长生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总分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

6.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初中后考入师范院校和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名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

7.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相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新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两周未办理手续并向学校请假的,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8.9 6月5438+05前,各县区将未报高中的学生名单报基础教育处或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备案。因考生未报而空缺的招生计划不予递补。新生报到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市教育局按平台录取依据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注册。新生注册入学时,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他人学籍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超过规定报名时限未申请报名的新生不予报名。

(4)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三区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

(五)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和排球班等特殊班级招生。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和排球班等各类超长班单独招生,由招生学校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于5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然后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排球班的录取名单要在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

(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考班招生。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只在本县区招生。市直及牡丹区职业学校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职业高考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八、特殊考生优惠政策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今年录取时给予优待:

1.归侨、归侨子女、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1”,港澳台特殊考生代码为“2”)。

2.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3”)。

3.军人子女考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办法>办理;执行实施细则(河政联1 [2065438]号)。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框架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65 438+08]50号),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军人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标准是:

(1)驻国家、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海岛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的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当年10%的标准降低录取分数线(A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4”)。

(二)作战部队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三类驻岛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和平时期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可以降低分数录取(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凭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驻一般地区士兵的子女,凭士兵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以较低分数录取(丙类士兵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6”)。

4.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颁布实施为界,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考生继续执行《关于全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合发〔2009〕12号)“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并绝育二女家庭的子女总分提高60分。具体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国计划生育加分工作的紧急通知》(合人口发[2013]22号)执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执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独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7”,农村合法生育的两个绝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8”)。

5.公安烈士子女,按当年录取分数10%的标准,降低录取分数(特殊考生代码为“9”);一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英烈子女,按当年录取分数5%的标准(特殊考生代码为“10”)以较低分数录取。

6.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立功的医务人员子女给予教育政策照顾。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做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参照军人子女优待给学生降分。初中后报考五年制高职,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其所报志愿直接录取。人员名单以国家、省、市、县表彰文件为准(特殊考生代码为“11”)。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各项,则选择其中一项,不累计计算。

特殊考生需填写《菏泽市普通高中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2021),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应在校园网和校园内公示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基本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统一在县级网站上进行二次公示。县、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设立电话和邮箱。

九、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成立2021菏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配合协作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行。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卫生、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试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严格考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教师和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试的良好社会环境,杜绝作弊行为。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认真对待考试,加强考场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现象的发生,防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防止考生作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阅卷、运输、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的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英语听力设备、供电设备、评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评卷、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加强试卷评分评审管理,明确各科目试卷抽样评审的具体数量和比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要求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联网计算机上办理涉密试卷,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网上信息不涉密。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失密、泄密的人员,以及在报名、考试、评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月20日前,各县区要开展一次中考考试管理排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排查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3)严格招生纪律。各县、区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招生纪律,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规定,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规定班级规模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参加考试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补录学生。 否则,所有违规入学的学生将不予注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严禁各招生学校在初中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买卖学生、代理招生或中介招生、收受资金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招生结束后,各县区要开展逐校排查,重点排查曾经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上课;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初高中在高考中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县区教育体育局不得在学校进行高考排名,或未经批准向学校提供高考成绩的非学校数据。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将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已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予以开除。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九年级。下学期不允许转学。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县以外的普通高中注册的学生,不得以回原籍为由转学。严禁出现分离国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的现象。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招生学校和初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征兵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考试防疫教育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各项考试防疫要求。初中要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各方责任打印成“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监护人,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初中留存一份备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抽查,确保每个考生及其监护人知晓相关政策要求。要设立公开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回答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初高中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对高中招生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市教育局电话:5191061,533184,519108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5314090。

(六)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区要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等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风险点,列出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