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能力测试真题

正确的

本题考查的是程序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根据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书记员、执行员适用法官回避的有关规定。”担任过同案证人的书记员A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书记员A不得再次参与案件的评议和审理。

因此,该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