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火灾案例分析考点:餐饮建筑防火

知识点1餐饮建筑防火案例分析核心点:厨房

1)装修为甲级;

2)应提供可燃气体探测器/气体立管;

3)固定式防爆照明;

知识点2:气体防火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可燃气体管道严禁穿越防火墙。

2)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封闭房间内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应低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次/h;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3)气体立管应采用开放式设置。当设置在便于安装和维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体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给排水、供热管道等位于同一竖井内。,但不得在有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气管、回气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通道等的竖井内。

(2)竖井应在每层采用不低于该层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自然通风中的烟囱效应和竖井内火灾;这些洞与房间、走道等相通。燃气管道井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每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4)管道竖井的壁应为不燃性,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竖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类防火门。

4)商用燃气设备安装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面封闭室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进气管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断电时,紧急自动切断阀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燃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瓦斯室应设置瓦斯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控。

(4)宜设置检测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的报警器。

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紧急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3次/h。

5)民用建筑空气中存在易着火或爆炸的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空气不应循环使用。当空气中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时,水平排气管的全长应沿气流方向向上倾斜敷设。

6)空气中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通风设备。当风机设置在单独的通风室内,风干管有防回流设施时,可以使用普通的通风设备。

7)消除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的排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气系统应装有接地装置以引导静电。

(2)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排气管应采用金属管,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且不应隐蔽。

知识点3楼梯间疏散的一般要求

1)楼梯应有自然采光和通风,宜靠外墙设置。当由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和共用前室的窗户与两侧门和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不应设置开水间和可燃材料储存间。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

4)楼梯间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5)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应敷设或穿过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禁止穿过或安装可燃气体管道。

6)除了通往避难层的错位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疏散楼梯间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除居住建筑中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和上层不应使用楼梯间。当必须使用楼梯间时,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室和上层之间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知识点四:普通楼梯(房间)的基本形式和设置要求

1.敞开式楼梯:适用于低层和多层住宅建筑及公共建筑。

2.封闭楼梯间:最常用的形式;

3.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一个前室、阳台和凹廊,通向前室、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都是防火门,防止火灾的烟和热进入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烟设施,火灾时可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高层建筑中常见的楼梯间形式。

防烟楼梯间除满足楼梯间的一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知识点五:超高层写字楼防火案例分析核心知识点:避难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室),避难层(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避难层(室)距灭火救援现场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避难层(室)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2)通往避难层(室)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内分开,在同一层内错位或与上下两层断开;

3)避难层(室)的净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数的要求,应按5.0人/㎡计算;

4)避难层也可用作设备层。

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宜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域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防火隔墙与避难区隔开。管道井和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隔开,管道井和机房之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驶往避难区时,离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并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室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启除窗户和疏散门以外的其他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提供消防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设置消防热线和应急广播;

8)避难层(室)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通往避难层(室)的疏散楼梯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可直接向外开启的窗户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采用乙级防火窗。

知识点6居住建筑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开设置。

2)在商业服务网点中,当每个分区单元的任意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时?当,该楼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区单元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室外出风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2m(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65438+其水平投影长度的0.50倍计算);当所有分区单元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述规定增加25%。

3)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宜分散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1)建筑高度不超过27m,每个单元任意一层建筑面积超过650m时?,或任一门到最近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不应少于2个出口。

(2)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且不大于54米时,每个单元任意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米?,或当任一门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应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③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4)居住建筑的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居住建筑可采用开放式楼梯间;邻近电梯井设置的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当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开敞式楼梯间仍可使用。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居住建筑宜采用封闭楼梯间;当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开放式楼梯间。

③建筑高度大于33m的居住建筑宜采用防烟楼梯间。同一楼层或单元的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有困难时,通向前室的门不应大于3英寸,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当分散设置居住单元疏散楼梯确有困难,且任一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式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台阶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前室不适合* * *;* * *使用时,前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

(4)楼梯间前室或* * *前室不应与消防电梯前室共用;分摊时,前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6)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居住建筑,每户应有一间符合下列要求的房间:

(1)宜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户。

(2)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 h,该房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应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窗..

知识点7住宅建筑和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的布局。

1)建筑外墙上下洞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带0.8自喷)的实体墙或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洞口宽度的防火檐口。

上下开口间难以安装实体墙时,可安装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多层)建筑防火玻璃的防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0.5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

居住建筑外墙相邻分户洞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当小于1.0m时,洞口之间应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实心墙、防火挑檐、隔墙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2)住宅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按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规模以及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商业服务网点内,各分区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隔开。当每个分区单元的任意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 ㎡时,该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区单元内的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直接向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位于两侧或其他建筑物的袋形走道末端的疏散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一、二层22M,三层20M,四级15m)。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知识点8消防电梯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工作电梯也可作为消防电梯使用。

1.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2.防烟前室使用面积要求

3.消防电梯井及机房与相邻电梯井及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底部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排水泵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设置挡水设施。

知识点9建筑保温系统防火

1)建筑保温系统防火基本原则

(1)建筑物的内外保温系统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得使用B2级,严禁使用B3级。

(2)有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满足相应耐火等级的建筑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要求。

2)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一般要求

(1)有内保温系统的建筑外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有火灾、燃油、燃气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种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疏散房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耐火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②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③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保护层,当采用燃烧性能为B1的保温材料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2)有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外墙是根据基墙与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保温系统和基墙与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保温系统的不同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