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博士的申请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1.综合资格考试
根据香港大学的规定,攻读哲学博士学位的学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综合资格考试,然后才能获得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因系而异。以考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哲学博士为例。学校规定学生做好充分准备并向系委会提交申请后才能参加考试。通常,考试分为三部分:研究生的专门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和一个相关的研究范围,或者在研究生的专门研究范围内选择一组课题。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考研究法科目考试和其他两部分考试中的任意一部分。考试形式可以是考试、课外考试,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哪种形式最终由相关考试委员会决定。
考试合格者获得博士生资格,从而正式转入论文的写作。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后两年内,学生必须提交论文计划,由教务处团队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论文,毕业前参加相关论文的答辩。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将没有资格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候选人,只能取得相应的低学历。
综合资格考试多用于科研模式,部分高校也在专业模式下使用这种考试。在应用型模式下,基本没有这样的考试要求,学生只需要在完成某些课程后直接写论文就可以获得学位。
2.论文的写作和答辩
学位论文综合体现了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写作水平等学术素质,是博士生成长过程中辛勤培养和研究成果的最终体现。香港的大学对博士论文的选题、形式、内容、答辩都有严格的要求。所有的博士论文都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交,只有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者才能最终被授予学位。三种培养模式在这方面的要求没有太大区别,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选题的要求。
第一,论文的写作。论文的写作通常涉及到选题、形式、内容的要求。
对选题的要求:不同培养模式的博士生可自愿确定选题方式,但研究领域有一定要求,体现了三种模式培养目标的根本差异。科研模式要求论文选题具有“学术价值”,能对相关领域知识的发展做出学术贡献,达到出版专著的水平;专业模式要求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理性分析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用型模式要求学生在论文中关注实际问题,提出独特的、有价值的解决方案。
形式要求:主要指字数要求和论文格式要求。每个专业的字数要求都不一样。比如香港中文大学规定,每篇非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654.38+0.5万字,英文不超过654.38+0.5万字,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7.5万字,英文不超过5万字。另外,博士论文摘要的字数也是由每个校对者规定的。例如,香港大学要求博士论文的英文摘要为200-500字。格式要求包括语言、字体大小、纸张规格、页边距、摘要形式、装订形式和颜色、提交的书籍、论文的电子版等等。
内容上有两个要求:一是论文的构图要求,二是论文的独创性要求。关于前者,规定论文正文前必须包含完整的目录、摘要和陈述(声明论文中的任何内容未被其他学校用于申请其他学位)。正文必须包括绪论、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和论证过程等几个章节。其中,最重要的是研究结论及其论据,论据要有说服力,否则结论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关于原创,各大学都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原创性”虽然众说纷纭,但大体包括以下两点:①论文有助于扩展该领域的知识,体现发现新事实和独立批判的能力;②在研究工作中,即使不是原创,也提出了原创的方法、视角、观点或成果。当专家审查论文时,他们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独创性”。
为了让学生对论文写作的要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一些大学还开设了介绍论文写作的课程。如香港大学研究生院开设哲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必修课等课程,总学时为24小时。这门课程几乎涵盖了论文写作的各个方面,从论文的内容和组织到如何让每一章的语言起到成功的传播效果。课程还将讨论与论文本身相关的话题,如寻找研究差距、提出研究问题、感谢他人的成就、评价相关文献、论证我的研究发现和表达结论等。此外,学生应练习撰写摘要和研究计划,并熟悉引文和参考书目的写作格式。实践表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对论文写作的不同阶段有了系统的了解,从而为论文创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前四个月提交提交论文的申请。论文要提交给由3-5名著名学者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每个委员必须对论文写出书面意见,明确论文的优缺点和能否授予博士学位的理由。论文提交后,四个月内进行论文的口试或笔试,即答辩。通过答辩的学生将被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如果论文被认为符合学位标准,但无法通过答辩,可以在一年内复试。如果仍然失败,申请将被宣布不成功。考试结束后,考试委员会必须做出决定:要么授予博士学位,要么聘请新委员解决争议,要么建议修改论文重新考试,要么允许毕业不授予学位,要么建议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