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公开招聘672名新人员公告,2012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州人事局关于在贵州省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的暂行办法》: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2006〕48号)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县委、政府决定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2012贞丰县公开招聘简章》,并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予以颁布实施。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贞丰县事业单位2012新进人员招聘名单。
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招聘目标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应为往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品行良好。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 65438+10月1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 65438+2月31之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过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3)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调查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4.正在就读的非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有关标准处理);
6、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企业除外);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加分政策
(一)报名: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注册时间:
2012七月10-七月12
上午8:30-165438+下午0:00-下午2: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已婚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张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表,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果申请表中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有错误,您应对此负责;委托他人报名,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将视为由报名者本人填写,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时间:7月12,2019。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奖金政策
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两个条件同时符合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国办发[2012]4号文件)。
(3)添加确认点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贞丰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加分申请表》2012,报名时审核加分。逾期未提交积分申请表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积分。提交加分申请表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其民族身份的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提供县级人口计生局出具的(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的《绝育证明》、有效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1)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单位代码为1204,职位代码为7。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七月13上午。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为1219,职位代码为10—18。讲座先讲后写。讲座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讲座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讲课合格者一律允许进入笔试,讲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讲座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讲座时间:2012七月13上午。
讲座内容:本专业现行高中课程。
讲座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职位进行分类考试。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委托任何组织、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总分最低分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岗位总成绩最低分为50分(含50分),低于50分者不能参加体检。
1,书面内容:
笔试内容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
2.笔试时间:
7月212日上午9:00-11。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最低分,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计划招聘职位数,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在指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垫底,则另选体检人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其后三日内申请复试。逾期申请复审者,不予受理。每位考生只申请一次体检复查。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将在www.zfrsj.gov.cn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
七。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期间,要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当组成调查组,调查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调查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书面调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提交至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更换体检人员。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批,取消拟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正在就读的非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未能在2012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
6.报名时无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招聘过程中不合理,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形,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确定。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笔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政府批准,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聘用。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严重,但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方案》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放松考试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从事聘用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如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考试、考察、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监督试卷评阅,参与考生成绩的统计核实。所有考试材料由纪检监察部门当场封存,保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联系电话:0859-66171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610056(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左凯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