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从哪一年开始?

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建设部于2002年2月5日发布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自2002年2月9日+65438起实施。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扩展数据:

建设者分为一级建设者和二级建设者。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二级建造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分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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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