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中的占有是否只包括合法占有?

第一个例子是A构成盗窃罪,甲乙双方事先没有共谋,所以乙方不构成盗窃罪。事后乙方设下障眼法,隐瞒犯罪事实,无论是出售还是自己使用。。

因为甲方不是电脑的拥有者,所以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所以不会存在盗用的情况。不能说B的行为侵犯了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为原所有权的整体已经被盗窃所侵犯。。

第二个例子,我认为是另一种冒犯。是否应该数罪并罚?前一种行为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中止,后一种行为是侵占罪。在我看来,A不是盗窃罪,因为A在实施之前的行为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实施后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电脑应属于遗失物,所以他可以成立侵占罪,这并不违反刘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