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松临江工业园规划

鉴于2005年复兴镇总体规划已过规划期限,随着形势的发展,为稳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试点镇”和“安徽省扩权强镇试点镇”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和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复兴镇城镇空间和各类用地布局,实现复兴镇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对复兴镇总体规划进行了修订。

(1)规划期

总体规划期为2009年至2030年,规划分为三个时期,即:

1,近期规划至2015;

2.到2020年的中期规划;

3.远期规划到2030年。

(2)规划范围

复兴镇城镇规划范围与复兴镇行政管辖范围一致,总面积87.4平方公里。中心镇规划区控制范围为“东至展銮村,西至彭中村,南至铜马大堤,北至华阳河农场”,控制面积约31.8平方公里。

(3)城市发展目标

到规划期末,实现以下主要建设发展目标:人均城市绿化面积12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100%,燃气基本普及,主要环保项目(大气、水、声)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4)城镇建设规划

城镇的性质和规模。宿松县经济副中心和沿江区域中心,工贸、港口和旅游重镇,皖江城市带西门户新区。

1,人口数量:

1.1,2015,全乡人口7万;

1.2.2020年,全乡人口9万人;

1.3.2030年全乡人口为65438+20万。

2.建设用地规模。

2.1.根据近期规划,到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330.0公顷,人均104.8平方米;

2.2.根据中期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523.0公顷,人均113.7平方米;

3.3.远期规划到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851.0公顷,人均106.4平方米。

3.城市土地的规划结构和发展方向。规划城镇形成“一轴三区一带”的空间结构。即:安久公路城镇发展轴沿线。

3.1.以现有城镇向北发展为重点,兼顾东西部集中紧凑发展的中心镇。

3.2.沿王家洲码头作业区向北发展,建设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临港开发区。

3.3.开发建设小孤山旅游服务区和东部滨江生态湿地绿化带。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告

2008年和2009年,复兴镇先后被列为国家发展改革试点镇和安徽省扩权强镇试点镇,这对复兴镇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未来五年是复兴镇建设皖江重镇的重要时期,对于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和方向,制定复兴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规划期

复兴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2009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6年,即2010年至2015年,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2)规划发展目标

经过6年的努力,力争到2015,将复兴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效应的现代化“工贸主导型”滨江新城,成为皖江城市带一流强镇和促进安庆市及宿松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副中心。

1,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到2015,复兴镇GDP突破20亿元,2010到2015年均增长20.7%;

1.1,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500万元,年均增长6.0%;

1.2,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6亿元,年均增长36.7%,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5.8亿元,年均增长40.0%;

1.3,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3亿元,年均增长11.0%;财政收入达到6350万元,年均增长30.0%。

2.特色园区建设成效显著。

完善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省级开发区)内部路网,建设重大电力、水利工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基础设施体系。实现1亿元以上企业入驻2-28家。

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的发展重点和方向是:化学工业、新型建材工业、商贸物流业、机械(船舶)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

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工业产值达35亿元。

3.城镇的规模不断扩大。

复兴镇(含安徽宿松临江工业园区一部分)面积达到约10.5平方公里,复兴镇乡人口达到7万余人。

道路、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供电、供水、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4.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把招商引资作为复兴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招商引资的思路和重点,编制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目录,力争每年引进1-2个大型项目,形成带动力;3-4个配套产业项目,扩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到2015年,从省内外引进50亿元。

5.民生工程得到加强。

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指标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人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乡风文明,社会和谐。

复兴镇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55%以上。

6.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到2015年,复兴镇城镇职工年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62500元和10000元,年均分别增长2010%和2012.8%和11.3%,与全省百强接轨。

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