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的现实问题

答案:c,d

该题目主要考察专利侵权,是重要考点。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发明专利审查中实行“提前公开和请求审查”制度。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形式要求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布。提前公示的目的是让其他权利人提出异议。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可以随时请求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专利局公告授权之前,申请人尚未取得专利权,因此第三人在此期间未经同意实施该技术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选项A错误。

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然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为自身需要使用其装置和设备中的有关专利;(四)利用相关专利专门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5)为了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资料,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人,或者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人,可以看出专利权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出售后,使用该产品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不选择选项B。

根据《专利法》第75条第(4)款规定,将专利专门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而制造专门用于科学研究的专利产品会影响专利权人的商业利益,构成侵权,故选选项C。

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侵权专利产品,而不知道该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出,本题D项的情况是能够证明其合法来源,属于善意侵权。善意侵权仍属于侵权,当选。

综上,这个问题的答案是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