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员额制法官遴选制度

逐步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下放实习制度。

1.逐步完善选任法官制度:逐步落实法官法关于选任法官的规定,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参与下级人民法院定额选任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与选任法官制度相配套的保障政策。

2.分散实习制度:新聘任的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原则上可以在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任职。